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第三批相关拟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名单公示
根据《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0〕5号)的有关规定,拟定深圳市高捷金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机构为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第三批拟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现对相关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至2021年6月9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4号楼东座815室,联系电话:020-83124075,电子邮箱:shiwei@gz.gov.cn,邮政编码:510032)。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明确异议内容及理由,签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未按上述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附件: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第三批相关拟合作机构(子基金管理人)名单.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27日
(联系人:科技金融处 史威,联系方式 :83124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