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认定广州市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重点实验室公示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号)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现公示拟认定广州市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重点实验室(见附件1),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模板详见附件2。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并注明联系电话。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市科技局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电话:83124092、83124192。异议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 1 号,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邮编:510030。
业务咨询电话:83124092、83124192。
(公示期已结束)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