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科技计划项目拟终止项目公示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1号)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现公示拟终止项目,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模板详见附件。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并注明联系电话。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者的合法权益,市科技局对匿名或未注明准确联系电话的异议,不予受理。
项目业务咨询联系人: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引进智力管理处(科技人才处)袁耀飞,联系电话:020-83124180。异议受理请联系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异议材料寄送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广州市科学技术局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邮编:510030,邮寄电话:020-83124040。
(公示期已结束)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