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进进
留言日期:
2023-07-20
主题:
如何界定培养人才相关成果
内容:
尊敬的市科技局: 您好! 本人于2022年申请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合同书中填写了“培养人才1名”。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有实习生参与该项目,发表论文致谢中列出学生贡献,实习证明中写明学生参与情况,这样算不算培养人才?本人还没有拿到副高职称,不具备联合培养研究生合作导师的资格。 另外,有同事参与该项目,是文章发表共同作者,晋升了副高职称。这种情况算不算培养人才? 或者,有其他可以证明培养人才指标达标,达到合同要求的情形?希望得到您的建议。 非常感谢 赵长进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7-20
答复时间:
2023-07-20
答复单位: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答复内容: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全过程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方案》有关规定,2022年度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全过程管理验收权限均已下放至项目组织单位,其中项目验收规定“下放组织单位按其单位相关项目管理办法或规程组织项目验收工作,验收结果应进行公示,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验收材料,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存档工作”。根据规定,合同书中约定培养人才相关成果的界定应由下放组织单位按其单位相关管理办法或规程组织项目验收中进行明确。建议积极与下放组织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积极沟通对接。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