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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携带专利注册高新企业的相关问题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1-07-12 11:45:28

  问:广州科技局的领导们:       你们好,由于本人的专利(双报,2020222824620新型下证,2020110961890发明实质审查)想注册公司后进行落地转化,燃鹅在汕头本地相关人才匮乏以及综合环境不够理想。但是作为在汕头长大的,留个公司在汕头做产品后续部分专利申报和相关资料以及后期标准品质管控等(要看是否汕头专利直审可以成立,不然也得业务剥离,另一方面也是文职人员成本方面的全面考虑),主力研发销售放广州为核心点非常有利企业发展,请问下科技局领导,在专利质押融资方面能否联合银行给予大力支持,产品特性建立技术体系的深广度具备长远性发展空间,因此所需资金起步额度较大,请给予一定的建议和政策路线指引支持。(先汕头注册然后广州注册研发子公司,还是说同步落地,时间上来说,阿富汗有可能是出口第一个目标。但是政策专利质押大额融资上做到资金的支援无缝衔接,难度还是很大的),请给予相关建议和方法。

  答:1、高新技术企业不是注册的,是由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认定的。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如果咨询人要在广州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则需要在广州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在1年以上方可申报。2、请询相关银行广州分行,其可以办理专利质押融资,但只针对广州市内注册企业,其主办部门为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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