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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重新申请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

来源:广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4-12-25 11:42:16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自取得当年全年有效。

  建议企业于每年3月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板块查阅通知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进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咨询电话:工业和信息化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   010-68209142、010-68209141、010-68209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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