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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研发后补助申报指引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8-11-13 06:21:32

  申报时间:每年7月份左右,在广东省科技厅、广州市科技创新委网站上发布申报通知

  申报网址:广东省研发后补助在省科技厅的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省科技厅网站)

  广州市研发后补助在市科创委的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市科创委网站)

  申报条件: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企业。

  申报材料:填写申请表即可,无需提供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1. 申报省和市的研发经费后补助的企业均要求到税务部门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申报。规上企业还必须按规定上报R&D统计报表。

  2.企业必须在5月31日前到税务部门进行研发费加计扣除申报,一般由企业财务人员到税务部门申报,企业科研人员需配合提供企业研发项目立项书等相关资料。建议企业研发项目立项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给企业财务人员作为申报加计扣除备查资料。

  3.企业研发项目立项书不能过于简单。立项书应详细说明研究目标和主要内容:包括拟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难点,拟采用的技术路线、方法、工艺流程,特色和创新点等,以及项目结题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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