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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计划项目是如何评审并确定立项的?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8-11-13 06:21:32

  (一)市科技计划项目按照资助方式可分为事前资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奖励性后补助、共享服务后补助4类。

  其中,对于事前资助、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类项目,评审流程如下:

  (1)专家网络评审。每个项目由专家评审组根据专项评审指标体系开展网络评审,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由技术分和财务分(不需进行财务审核的专项或专题无)组成,以技术分作为拟立项项目排序的依据,技术分或财务分低于60分的不予立项。

  (2)专家论证。对财政支持经费2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在专家网络评审后须组织专家论证,包括技术论证和预算评审,采取全程视频录像的专家会议评审方式,专家组审阅项目申报材料并听取申报单位陈述,由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分别合议形成技术论证意见和预算评审意见,两方面意见均为通过的论证通过。

  (3)项目责任处室审查。市科技创新委项目责任处室结合专家网络评审分数、专家论证结果、年度经费预算安排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提出拟立项项目建议。

  (4)行政审议。市科技创新委委务会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审议,决定拟立项项目。

  (二)对于奖励性后补助、共享服务后补助类项目,具体的评审流程如下:

  (1)核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对补助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补助政策文件或申报指(通知)有关规定提出核实意见。常年受理的项目定期组织审核。

  (2)项目责任处室审查。市科技创新委项目责任处室根据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提交的审核结果,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查,结合年度科技经费预算安排提出拟立项项目建议。

  (3)行政审议。市科技创新委委务会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审议,决定拟立项项目。

  上述各评审流程的评审结果在我委官方网站予以公开(http://www.gzsi.gov.cn/indexList3.html?typeUid=1),科技计划专项另有评审办法的按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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