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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入驻科技企业孵化器问题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3-13 16:32:24

  问:根据2021年10月28日广州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三章第十条第2款的规定: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需在孵化器场地内,请问这一条款当前有改变吗?如果我们我们不在科技局认定的孵化器场地内,可以成为该孵化器的入孵企业吗?

  答:第三章第十条第2款的规定当前并无改变,如果企业的地址不在孵化器向科技局申请认定的场地内,但在孵化器的园区范围内,不能算作在孵企业,仅作为入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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