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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工作证申请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4-03-28 14:38:12

  问:我司是广州的企业,现打算申请一名美国籍的人员来我司担任高管,情况如下: 美国籍人士目前在香港工作,若我司聘请他,在申请来华工作证的资料上,是否还需要美国籍人在香港申请当地香港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还是只需要他在美国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根据《广州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办指引》(2020年修订),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由申请人国籍所在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2.外交(含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非宣誓性无犯罪记录无须认证。3.港澳台地区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须经所在地区公证机关公证。4.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6个月内。5.不接收仅为本人声明无犯罪的宣誓性无犯罪记录。6.经常居住地指申请人离开国籍国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国家和地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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