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专家咨询费相关条款解读
问:该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3.直接人力资源成本费规定“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如一个项目由几家单位共同实施(如甲、乙)、分别承担不同研究任务(如子课题A、B),甲单位在承担子课题A过程中产生的专家咨询费,是否可以支付给乙单位承担子课题B的研究或管理人员?
答:您好,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与本项目及所属课题研究和管理的相关人员”。甲单位产生的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归口乙单位管理的项目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