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立法后评估意见的通知
为评估我市政府规章的实施效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规定》,市科信局决定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对《广州市公告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下文简称《规定》)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点对规定的实施效果、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具体规定的可操作性等进行评价,目的是对政府规章的立法质量、实施绩效、存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等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价,所形成的评估报告经指定机关批准后作为修改或者废止规章、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重大民主决策需广泛听取民意、充分调查论证的有关规定,现通过市科技与信息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就《规定》的相关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一、网上征求意见时间:2012年3月29日——4月9日。
二、联系部门及方式: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联系电话:83190396,联系人:王宇轩。
三、公众反馈意见及建议的途径:可通过电子邮件video-bgs#gz.gov.cn或邮寄(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广州交易广场3005,邮编:510030)、传真(83197623)等形式反馈意见及建议。
附件:
1、《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立法评估调查问卷 (企事业单位卷).doc
2、《广州市公共安全视频系统管理规定》立法评估调查问卷 (社会公众卷).doc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