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网上互动 > 热点回应

关于2017年通过高新企业认定补贴拨付的情况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1-12-21 10:35:30

  问:我司于2017年通过高新企业认定。公司2019年上半年从天河区迁至黄埔区(当时没关注到高企市内迁区的相关政策)并于2020年上半年从黄埔区迁回天河区(未在黄埔区领取补助,工商及税务关系均在天河区),并于2020年10月份向天河区科技局提交了迁回的相关佐证材料,请问:这种情况是否还会拨付高企认定补助的款项?如会,将在什么时候?

  答:广州凌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奖励待市财政资金调整预算后拨付。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