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遴选“在穗高校院所成果向广州转移转化现场对接工作会”服务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我委拟公开遴选一个具有资质实施单位完成“在穗高校院所成果向广州转移转化现场对接工作会”服务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与资产管理制度和完善的机构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与在穗高校院所、企业、科技成果价值评估等成果转移转化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具有广泛、紧密的联系渠道和良好合作经验;与投资机构、银行及省、市、区产业化引导基金有关子基金具有良好合作基础;
(四)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拥有较为丰富的进行产学研精准对接、项目路演等大型赛事活动承办经验,拥有组织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现场对接工作的专业服务团队,能够高质高效地完成高校院所成果向广州转移转化现场对接工作会相关工作。
三、委托事项及要求
(一)委托内容
按照我委要求,开展在穗高校院所成果向广州转移转化现场对接工作会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1. 组织开展在穗高校院所成果向广州转移转化现场对接工作会。要求每月组织不少于2场现场对接工作会(每场对接会须发动不少于8家投资机构参加),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穗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收集整理、广州企业发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动以及社会风投创投资本发动、省(市、区)有关引导基金子基金发动、项目打磨、成果转移转化预对接、对接工作会现场主持和布置等工作。
2. 跟踪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成效。跟踪汇总成果转移转化对接会情况及落户广州成效,整理成果转移转化典型案例,形成成果转移转化对接情况分析报告。
3. 开展其他有关产学研对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在穗高校院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挖掘和宣传、企业走访等。
(二)进度要求:2019年7月底前完成。
(三)质量要求:受托单位应按时按质完成委托项目所有工作。
(四)验收要求:由受托单位提交验收报告,报我委审定。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
(五)报价情况。
五、工作经费:人民币20万元以内。
六、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在本项目征集期内交至广州市科技创新委产学研处(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5号12楼1205室,邮政编码:510030)。
七、咨询电话:020-83124131(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我委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