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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遴选广州市新能源产业领域调查研究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8-11-14 01:02:42

  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符合条件的实施单位组织开展广州市新能源产业领域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2018年11月14日至11月20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有固定办公场所,主要从事新能源领域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具有编制新能源领域国家或省部级相关产业发展报告项目经验,拥有研究新能源领域的专家团队。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专业力量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高质高效地完成新能源产业领域调查研究相关工作。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完成《广州市新能源产业领域调查研究》项目的方案制定、数据采集、分析和报告撰写等工作。项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深入研究国内外新能源技术及产业领域发展情况,分析产业发展环境,预测未来发展趋势;

  2.组织开展新能源产业领域现场调研,对广州市新能源产业领域发展现状进行摸底,梳理目前广州市新能源产业领域发展优势,提出问题,分析原因,并为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3.组织开展为期两年的随访研究,调查我市新能源产业领域发展情况。

  (二)进度要求。于2019年1月31日前提交调研报告;分别于2019年12月15日、2020年12月15日前提交随访调研报告。

  (三)质量要求。遵循科学研究规律,保证调研过程、结果科学客观,按时提交调查报告,准确反映客观事实,政策建议需对我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具有指导意义。

  (四)验收方式。由受托单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报我委审定。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包括项目进度安排、报价及预算明细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五、工作经费:人民币20万元以内(含专家劳务费)。

  六、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18年11月20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展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5号1004室,邮政编码:510030)。

  七、咨询电话:020-83124139(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我委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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