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遴选“委托开展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服务工作”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我委拟公开遴选一个具有资质实施单位完成“委托开展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服务工作”项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2018年8月20日至2018年8月24日(5个工作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拥有产学研协同创新服务相关项目经验,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专业力量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高质高效地完成产学研结合与服务相关工作。
三、委托事项及要求
(一)委托内容:
委托内容:根据我委要求,开展联盟服务的日常工作、绩效评价、推动联盟活动开展、相关研究和统计分析等工作,参与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盟办公室)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1. 联盟服务的日常工作。工作内容包括联盟成立备案、成员变更、牌匾样式发放、证书发放、公众号运营、组织和发动联盟参与各类活动、联盟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项目管理、组织联盟年度工作会议、与重要联盟成员及相关单位对接、发布年度报告和有关活动等。须派员参与联盟办公室工作。
2. 为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服务,推动创新活动开展。包括针对联盟开展产学研交流对接、项目路演、科技金融、政策咨询等活动,推动联盟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促进联盟发展并推动联盟成果转化等。
3. 组织联盟绩效评价。包括对各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进行绩效评价,优进劣汰,促进联盟发展等。
4. 开展其他有关产学研工作。包括开展各有关技术创新联盟发展情况研究,形成联盟发展报告;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平台服务研究,形成全市成果转化中试平台服务指引报告;协助开展在穗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工作等。
(二)进度要求:2019年7月底前完成。
(三)质量要求:受托单位应按时按质完成委托项目所有工作。
(四)验收要求:由受托单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由委托方组织审定验收。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方案
(五)报价情况。
五、工作经费:人民币45万元以内。
六、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在本项目征集期内交至广州市科技创新委产学研处(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5号12楼1207室,邮政编码:510030)。
七、咨询电话:020-83124065(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我委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