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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遴选2019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异地专家网络评审实施单位的公告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8-08-17 06:32:10

  我委拟公开遴选一家具有资质的实施单位完成2019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异地专家网络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起始日期:2018年8月20日至8月24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满足项目评审要求的会议场地和科技项目电子评审系统以及硬件设施设备,拥有5年以上政府项目立项评审经验,拥有覆盖所有高新技术领域的专家团队,拥有的专家数量在5000名以上。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专业力量和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高质高效地完成专家评审相关工作。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对2018年公开征集的2019年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专题项目、珠江科技新星专题项目开展异地专家网络评审,预计项目量450项。

  1. 评审方式:专家网络评审。

  2. 专家来源:从受托单位的专家库系统中按项目所属技术领域随机抽取。

  3. 评审规则:依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按照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项目进行评审。

  4. 结果反馈

  (1)受托单位组织评审专家登录委托单位自有电子评审系统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留存在委托单位评审系统数据库。

  (2)受托单位负责收集和整理专家签名的评审表格,统一快递至委托单位。

  5. 评审纪律

  (1)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不得与项目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2)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注意项目材料的保密,不得拷贝或截取项目相关技术资料。

  (3)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对被评审项目的关键技术与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项目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

  (4)评审期间,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不得与项目申报单位或人员直接联系、交流。如对项目材料有不清楚之处,应该和委托方联系确认。

  (5)受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注意项目评审结果的保密,不得向外泄露评审结果。

  6. 注意事项:为保证评审工作效率和专家评审质量,同一名专家在同一评审时间段内所评审项目不得超过50项。

  (二)进度要求: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

  (三)质量要求:按科技评估行业、广州市的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组织评审工作,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科学、客观。

  (四)验收方式:由受托单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及项目决算,报我委审定。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进度安排、预算明细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五、工作经费:人民币35万元以内(含专家劳务费),以实际评审量作为经费结算的依据。

  六、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18年8月24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发展规划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5号1004室,邮政编码:510030)。

  七、咨询电话:020-83577414、83124035(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我委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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