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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市人大十四届六次会议第20162025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6-05-30 04:04:14

  一、积极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

  近年来,市科技创新委不断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开展阳光再造行动,改进和加强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其主要做法:一是调整科技专项设置,优化财政经费投入结构,更加着眼于解决我市科技创新短板问题,更加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二是调整优化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方式,改变以往主要采取前期资助的方式,实行以前期资助和后补助相结合的引导式科技经费投入方式,除对公益性、基础性研发活动采取前期资助的方式外,主要采取以后补助方式;三是项目管理全流程信息公开,指南编制、申报受理、专家抽取、评审结果、立项结果、中期检查、项目变更、项目验收等所有环节的信息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改革项目评审方式,引入第三方独立评审机构,进一步规范评审标准,实行量化评分、定额资助,取消自由裁量权,确保项目立项公平公正。

  二、不断加强财政科技经费和科研项目绩效管理是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

  市科技创新委通过改革经费拨付方式、强化预算评审、加强项目实施期和验收环节的管理,努力提高财政科研项目绩效,充分发挥财政科研经费的引导带动作用。具体做法包括:(一)提高后补助项目的比例。(二)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三)加强项目预算评审。(四)加强项目中期检查。(五)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六)加强项目经费审计和绩效评价。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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