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1520378号建议答复(摘要)
一、关于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点的情况
2014年,广州开发区被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是省内获此殊荣的2个园区之一。按照国家在知识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重点推动以下工作:一是打造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高地。在知识城规划建设知识产权服务园,汇聚全省知识产权服务高端资源。进一步发挥落户中新知识城的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审协广东中心的作用和影响力,全面打造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高地。二是推动服务业集聚和产业高端化发展。通过多种途径,吸引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中心、北京大学华南知识产权研究院等一批重大项目的落地。积极开展国家高新区“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支撑产业高端发展示范工程”和具有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工作,通过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有力支撑高端化产业发展。
二、关于降低交易场所准入门槛的情况
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了申请设立交易场所的程序和条件,我市没有另外设立交易场所审批权,无法确定设立交易场所的门槛。
三、关于鼓励知识产权流通和知识产权金融政策的情况
我委在科技金融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如《广州市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方案》,《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管理试行办法》,《广州市科技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广州市科技保险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1—2020年)》,《关于加快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建设广州区域金融中心的决定》等。主要做了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发展创业投资基金。二是发展天使投资基金。三是设立科技支行。四是设立贷款担保专项资金和贷款风险准备金。五是发展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
四、关于制定知识产权交易及服务产业扶持政策的情况
一是为深化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示范城市工作,增强我市知识产权竞争力,2014年2月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专利创造工作的意见》,明确了下一阶段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总体框架和要求,力争广州专利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城市前列。二是我市今后五年将大幅增加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的投入,至2019年专项财政资金达4亿元。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起草了《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该《办法》目前正在按程序审批,近期将印发实施。
五、关于成立市场化运作的知识产权创投基金的情况
我市制定的《关于促进广州市股权投资市场发展的意见》(穗字〔2010〕15号)和《关于促进广州股权投资市场规范发展的暂行办法》(穗府办〔2012〕36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激发了一批规范运作并有影响力的股权投资类企业在我市落户。2015年1月,市金融工作局完成《暂行办法》修订工作,取消了股权投资类企业的设立条件,简化设立流程。截至目前,全市各类创业投资、股权投资机构共300多家,管理资金规模约1300亿元,其中大多数资金投向我市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为解决我市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广州产业转型升级引导基金和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我市科技企业、创新型企业,对我市科技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