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市人大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1520035号建议答复(摘要)
一、关于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及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带动经济社会全面创新发展。2014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实现高新技术产品产值8000多亿元,同比增长9.1%,增速比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高1.2个百分点,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到1656家,较2013年增加了102家。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13家、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49家、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78家。具体做法如下:
(一)落实国家优惠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提高研发费投入。2013年企业研发费税前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额43.55亿元,同比增长20.57%。积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宣讲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截至2014年12月,全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到1656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的销售规模超过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一半。据不完全统计,全市2013年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达到28.74亿。
(二)大力支持企业创新活动。2014年,市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专项投入1940万元,支持34家工程中心和3家企业研究院(试点)建设。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全年投入专项经费4000万元,支持了17个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项安排4110万元支持150个创新项目。设立创新型企业专项资金,对认定企业每家资助200万元,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创新活动。截至2014年底,累计投入资金2.8亿元,支持各类创新型企业140家。
(三)推动研发机构建设。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采取政府搭桥、企业主导、校地协作、多元投资、成果共享的模式,整合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科研机构和创新中心。目前,有独立研发机构148家,国家级工程中心18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22家、国家重点实验室17家、国家工程实验室11家,各类新型研发机构21家。
(四)加快技术改造。把技术改造作为促进工业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抓手,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项目滚动计划,提升工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2010年以来,在电子信息、汽车、船舶等领域,推进300多个重点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引进先进设备2.2万多台(套),国际先进水平的占31.4%、国内先进水平的占61.7%,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率和产品竞争力。去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达138亿元,占工业投资的20%。
(五)推动科技与金融相融合。注重培育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灵活性和便利性,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的助推作用。印发实施《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直投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分别从种子期、初创期、早中期到成熟期对创新型企业进行全方位支持。2014年,广州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出资1.8亿元成立4支子基金,撬动15亿元创业投资资金落户,投向30多家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企业,带动社会创业投资50多亿元。据初步统计,目前我市经过备案的风投和私募、公募等各类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超过300家,管理资金约1500亿元。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在广州成立4家科技支行,为近300家企业提供银行授信80亿元,实际贷款31亿元。引导科技企业通过上市和股权交易融资,目前,已有42家科技型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
(六)创新人才吸引和培养机制。近年来,我市出台了《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关于推进人才集聚工程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以及配套措施,推进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人才在内的高层次、高技能以及紧缺急需人才的培养开发,为各类符合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在落户、科研、创业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扶持。2014年,为唯品会、欢聚时代等高新技术企业59名员工办理人才入户手续。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设,为企业培养专业型人才。截至2015年3月,全市81各博士后站(分站)和38各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高新技术企业均占67%以上。多次举办“留交会”,连续举办两届穗企赴港揽才招聘会,实施“数字人才工程”,营造具有吸引力的人性化公共服务环境,为广州市培养和储备更多的高端人才。
二、关于下一步工作计划
高新技术企业既是我市区域创新体系的主体,也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推动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主导力量,但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及规模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我市非常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和发展工作,下一步,将按照“升级存量、扩大增量”的总体思路,加大力度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一方面加强我市现有企业知识产权、研发投入、管理水平、科技人才、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工作,推动企业高端化发展;另一方面加强初创型科技企业孵化,营造有利于科技企业发展的良好产业生态环境,吸引更多的高科技成果在广州落地、孵化和发展。
(一)进一步优化产业发展环境。以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为契机,积极推动各项政策落实(尤其是创新产品与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优化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环境。
(二)进一步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发挥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和技术改造经费的引导作用,推动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落实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等政策,引导企业切实树立创新驱动发展理念,从自身发展需要出发,重视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研发人员培养和机构建设等工作,促进企业真正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从而推动企业产品高端化发展,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形成良性健康发展。
(三)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实施博士后培养工程、珠江科技新星计划、菁英计划、高层次金融人才计划等创新人才培养项目,开展高端人才对接活动,建立引进海外人才绿色通道,对创办科技型企业的外籍人才给予国民待遇。推动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交流互动。
(四)加强企业服务能力。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并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分解到区、市区联动推动有关工作。加强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及认定标准宣讲,加大企业辅导工作力度,并对纳入培育计划的企业,采取“一企一策”的具体扶持措施,逐个跟进,对点帮扶,争取更多的企业跨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