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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2358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9-15 16:21:50

穗科函〔2020〕7号

秦彩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管理的建议》(第20202358号)收悉。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加强科技服务中介机构管理的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对促进广州市创新驱动发展具有现实意义。市政府高度重视,由市科技局认真研究办理,并于9月10日、11日通过微信、电话与您详细沟通办理情况。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情况

  广州市坚持政府引导,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积极推进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构建科技成果转化良好生态。目前共有国家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12家,国家创新驿站1个。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机构)58家,占全省的53.7%。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共同支持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已汇集了具有转化意向的发明专利15000余项、科技成果7000余项。强化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制度与激励制度建设,推动华南理工大学、中山大学等6家单位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建设,积极构建包括科技成果库、科技成果验证熟化平台、科技成果定价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等内容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生态体系。2019年,全市共登记技术合同21074项,同比增长73.33%,成交额突破1000亿元,达到1273.36亿元,同比增长77.01%;其中技术交易额975.07亿元,同比增长41.26%。技术合同登记项数、成交额、技术交易额均连续两年稳居广东省首位。涌现出一批如金域医学检测、广东浪潮大数据、中新国际联合研究院、华南技术转移中心等龙头骨干服务机构。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推动科技服务机构创新发展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2016年以来,广州先后印发《广州市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8-2020年)》《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意见》系列政策,引导科技服务机构创新发展。二是强化支持措施。设立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题和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后补助,支持高校和研究院所建设技术转移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壮大科技服务龙头机构和服务品牌。研究实施创新券与超算券补助政策,对科技型企业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的创新服务给予补助,引导科技服务市场化。三是激发机构活力。赋予科研机构、高校科技成果自主决定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成果完成人(团队)可取得不低于70%转化收益权,增强科研机构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活力。

  (二)强化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发挥各类机构支撑作用。加快整合科技成果资源,汇聚国内外科技服务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金融机构、产业园等成果转化服务力量,初步建立了以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广州交易所集团、汇桔网等为代表,以国有控股、民营资本共同参与的多种所有制、多层级技术(知识)产权交易体系。二是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支持举办广州市技术经纪人大赛和多期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累计培训技术经纪(理)人员超过600人次,有效提升广州市技术经纪人从业水平。三是推动专业人才职称评定。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支持港澳专业人才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在职业资格认可方面,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向国家和省级争取相关权限和大力支持,扎实推进各个行业领域粤港澳职业资格认可,推动专业人才在湾区内地便利执业,为各行业、产业发展提供专业人才支撑。

  (三)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自律规范发展

  一是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市科技局研究制定《关于加快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发展。广州科技服务业协会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组织召开广州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诚信服务自律倡议大会,发布《广州科技服务行业诚信经营倡议书》,倡导行业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共同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二是发挥行业联盟规范作用。指导行业龙头企业成立广州科技咨询服务联盟,发布《广州科技咨询服务联盟服务规范》和《服务指导价格》,规范科技咨询服务行业行为,提升服务能力,推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三是发挥行业模范带动作用。组织“2018年度优秀科技服务机构与科技服务人员”评优评先活动,发挥榜样带动作用,促进科技服务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升发展科技服务机构

  一是指导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牵头组织编制科技中介服务规范标准,并在全市推行,提升全行业的服务效能。二是继续培育示范机构。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开展创新服务技术与服务模式、规范与诚信服务、人才培训与引进、服务价值挖掘与内容延伸、服务品牌建设与培育等方面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三是促进科技中介服务高端化。引进国际著名高校或研发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或与广州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合作设立研发机构,推动跨国公司研发总部或区域性研发中心落户广州,重点开展科技研发设计、专业技术咨询、科技投融资等服务。

  (二)充实与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一是支持科技成果供需对接,充实科技创新服务资源,引导科技中介机构为科技创新创业提供对称的、持续性的科技成果供需信息撮合等服务。二是支持在穗举办高水平国际科技创新论坛与会议,以及组织参加国内(国际)展览会、博览会、留学人员交流会等,汇聚国(境)内外科技资源,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三是提高从业人员及机构综合素质。分类组织科技中介服务专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服务技能。建立技术经纪人培训课程体系与专家队伍,培训一批专业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的人才队伍,满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复合型人才的需求。继续畅通港澳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渠道,完善港澳专业人才职称申报评审机制,促进湾区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源深度融合。

  (三)引导科技服务中介机构规范管理

  一是开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管理,建立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与服务目录,以及信用管理体系。依托科技服务业年度专项统计调查,将目录中科技中介机构纳入统计范围,动态掌握其发展情况。二是引导发挥行业协会/联盟等行业性社团组织的行业自律作用,倡议规范服务、诚信经营,开展评优评先、树立行业典范等,促进行业自律发展。

  感谢您对广州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9月11日

  (联系人:莫晓波,联系电话:83124095、1361020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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