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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2254号建议答复的函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20-08-03 09:34:55

穗科函〔2020〕1号

陈桂针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科技项目申报“无纸化”为科研企业减负的建议》(第20202254号)收悉。广州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7月16日进行了电话沟通,7月23日到您单位座谈交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案中若干意见建议

  (一)项目申报阶段无纸化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市科技局积极研究并制定相应政策。在简化项目申报材料和申报程序方面,市科技局依托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于2019年首次实行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阶段“无纸化”:申报项目时,项目申报人和依托单位仅需提交电子申报书,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待项目获得立项签订合同时,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到科技管理部门留档保存。

  在2021年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中也明确提出申报阶段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但对一些政策性补助项目,由于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科技管理部门无法核实,需要由专业人员核实,对于此类项目在申报阶段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如科技保险保费补贴专题,由于各保险机构的合同各不相同,其真实性需要保险机构专人进行核实。

  (二)项目验收阶段仅需提供必要材料

  项目验收阶段,为防止验收材料缺失反复修改补充,市科技局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实行形式审查,主要分两类材料:一类是必备材料,包括验收申请书、合同书、专项审计报告、工作总结报告等;一类是佐证材料,主要用来核实合同书约定的任务指标完成情况,如新产品新工艺证明材料、发表论文证明材料、培养人才证明材料等。两类材料均是验收阶段必要材料,用于判断项目合同指标是否完成。

  (三)以电子档案保存项目资料

  目前,市科技局科技计划项目全流程管理依托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包括项目申报、立项评审、实施期检查、项目验收与终止等,项目全流程的数据及相关文件材料在阳光政务平台均可查可溯,项目材料已实现电子档案保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主市科技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放管服”改革,进一步简化材料要求,切实为企业减负,提高行政服务效率。一是进一步精简科研项目的申报要求,减少非必要申报材料,强化科研诚信。二是进一步推进材料共享合作,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联系,获取公共资源信息数据,减少申报单位提供相关材料。三是进一步完善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建设,探索区块链等新技术在电子归档中的应用与研究。

  感谢您对广州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27日

  (联系人:陈良,联系电话:83124036、18933229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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