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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4004号提案的答复意见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7-08-23 09:48:33

穗科创函〔2017〕1102号

裴端卿委员:

  您在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建立以人才为本的科技创新激励新机制的提案》(第4004号)提案收悉。收到提案后,我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与您进行了沟通,经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创新资助顶尖科学家的基金资助、评价体系

  (一)完善高层次人才吸引培养政策。为全面实现人才强市战略,市委市政府2016年2月出台了《关于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的意见》(穗字〔2016〕1号)及4个配套文件,突出“高精尖缺”和产业需求导向,打造靶向明确、精确发力的人才引进机制。文件计划5年投入约35亿元,支持500名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含团队成员),每年支持1000名产业高端人才、2000名产业急需紧缺人才,旨在将资金聚焦到切实产生经济社会效益、最具发展潜力的人才团队和项目上。建立“产业领军人才奖励制度”,每年对30名作出卓越贡献的杰出产业人才,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薪酬补贴;每年对产业高端人才和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给予最高150万元的薪酬补贴,吸引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

  (二)坚持为人才创新创业松绑减负。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推动我市采取一系列畅通产学研人才流动渠道、激发人才活力的措施,消除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束缚和羁绊。例如,支持人才有序流动,通过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柔性流动方式,每年引导一批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人才向企业有序流动;鼓励科研人员带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创业,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并且不影响在原单位的评级和晋升;支持市属国有企业的科技成果职务发明人实施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益可按最高95%的比例划归科技人员拥有。

  (三)创新优化科技项目管理流程。推动简政放权。印发《广州市科技创新领域简政放权改革方案》,提出政策突破力度大,在国内具有领先示范意义的改革措施。将按照印发的改革方案大幅精简科技管理流程和环节,推行普惠性专题申报审批“一张表”,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表格中解放出来;开展项目立项决策权下放试点,赋予项目承担单位更大自主权,通过合理放权建立层次分明的管理体系和评价体系。

  二、关于地方立法支持,鼓励前沿研究

  当前再生医学科研成果进入临床应用还需要大量的临床研究,在法律、伦理和有效性等方面仍存在争论,有关再生医学科研成果不宜直接进入临床应用。考虑到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需求,通过科学研究的方法稳步、有序、规范地开展干细胞与再生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研究较为合适。广州市具备良好的干细胞与精准医疗研究的基础条件,我市支持以高新企业为主,加大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研究力度,聚集大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争取在干细胞与精准医疗等重大科学问题上取得丰硕研究成果。

  三、关于全面提升科研人员社会地位

  (一)深入推进人才服务保障。重点实施广州市人才绿卡制度。对暂无落户意向的非广州户籍产业领军人才,在购房、购车、子女入学等方面可享受广州市市民待遇;为外籍产业领军人才提供入境和停居留便利,持人才绿卡可办理2-5年长期居留证件;充分发挥R字签证(人才签证)政策作用,扩大R字签证申请范围,支持广州地区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广州创新创业。为有意向落户广州的产业领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优先办理落户手续。截至今年六月,广州市已发放人才绿卡2400余张。

  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人才“直通车”制度。制定实施《广州市领导干部联系高层次人才工作制度》,由市、区两级的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人大、政协以及市直局以上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每人联系1~2名包括科技人才在内的高层次人才,每年联系活动不少于2次,面对面听取人才的意见建议,提升人才的社会尊严。

  (二)不断提高科研人员待遇。我市近年逐步推进人事制度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在提高高层次人才、科研人才待遇方面:一是各系统单位在绩效工作分配中,奖励性绩效工资重点向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2016年开始,我市将高层次人才绩效工资单独核定,不再纳入单位人均绩效工资统计,有效地保障了高层次人才待遇的落实;二是落实高校、科研院所创新科技人员职称评价政策。将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的实际效益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经原单位同意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的权利;三是制定相关政策。市科创委与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印发《关于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对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分为所有权转让、使用权许可、作价入股三种方式”、“科技成果转化资产处置收入中,成果完成人(团队)的收入分配比例可不低于70%”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加大对科员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鼓励制度。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科研人员的荣誉感。我市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科研工作的成果宣传和数据梳理。定期向信息时报报送科技创新企业中的代表性企业,了解他们的最新成果、产品、成就和面临的困难;推荐广州市优秀的科学家,科技企业负责人等用于做人物专访;连续在科创委官方微信中推出院士专访。下一步,我市将在成果宣传方面进一步挖掘,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面创新的新风气。

  感谢您对广州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专此函复。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8月22日

  (联系人:王天杰,联系电话:8312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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