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45号提案的办理意见
穗科创函〔2017〕839号
王桂林委员:
您提出的《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第2045号)提案收悉。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完善孵化器育成体系的建议,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对我市孵化器发展有很好的建设性和指导意义。我委高度重视所提建议,深入研究并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概况
从2014年开始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以来,广州市坚持专业化、多元化、资本化的发展理念,通过市区联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提升孵化器服务能力,为我市培育了大量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营造了 “要创业,来广州!想创新,来广州!”的良好创新创业氛围。截至2017年5月,全市共有科技企业孵化器207家,其中国家级孵化器21家,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15家;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37家,孵化面积约855万平方米,直接提供就业岗位超过11万个。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的2014年和2015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结果,我市优秀数量连续两年位居全国前列。广州开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集群创新实践获得2015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唯一特等奖;2015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评价,我市6家被评为A类(全省28家),居全省第一。
二、我市孵化器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优化政策导向,构建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
2014年,我市出台了《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孵化器倍增计划”。2015年,相继配套制定《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实施方案》、《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的若干办法》等文件,形成了孵化器“1+3+1”政策体系,全面优化中小微科技企业创新创业孵化服务环境。坚持“大孵化器”的发展理念,根据科技企业发展的客观规律,针对创业项目、初创企业及高成长企业的不同需求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孵化服务,积极打造涵盖苗圃/众创、孵化和加速三个阶段的全链条孵化服务体系。在苗圃/众创阶段,通过创业导师服务、创业培训和实训等活动,加强“选苗、育苗”,提高孵化项目的质量和储备;在孵化阶段,着重做好物业、商务、政务等基础服务和专业、投融资等高端服务,降低中小科技企业的运营成本和风险;在加速阶段,通过链接产业资源、市场资源和金融资本,助推企业迅速发展壮大。
(二)坚持专业化引导,助推区域产业升级。
结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重点和趋势,瞄准高端产业,积极开展成果转化孵化,推动涵盖软件、生物医药、环保、工业设计、光机电、动漫、文化创意等多个领域54家专业孵化器建设,培育了微信、金域检验、迪森热能、高新兴通信、冠昊生物、威创股份、有米科技等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源头科技企业,有效提升了我市产业发展层次。
(三)鼓励多元化发展,促进民营孵化器成为主力军。
在我市孵化器政策的鼓励和引导下,民营机构成为我市孵化器建设和运营的主力军。目前,全市207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中,民营性质的有168家,占比81.2%,成为了我市孵化器的主要力量。龙头骨干企业、风险投资机构、地产开发机构等民间资本纷纷介入孵化器建设。金发科技、达安基因、视源电子、冠昊生物、国光电器、瑞立科密等大型企业纷纷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集聚了一大批其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既促进了孵化企业的发展壮大,又实现了自身的产业拓展。与此同时,各类市场主体充分发挥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内生孵化、外延孵化、协同孵化、投资带动孵化等多元孵化模式,在产业链上下游形成强大合力。
(四)坚持资本化路径,实现孵化器可持续发展。
科技企业生于科技、长于金融、成于市场,这在孵化器行业同样适用。我市积极引导孵化器设立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积极摸索孵化器持股孵化、创业投资等收益模式,实现孵化器的可持续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全市孵化器运营机构总收入27.19亿元,其中投资收益0.62亿元。与此同时,孵化器专项资金中设立了投资在孵企业补贴,对投资我市在孵企业,按照投资额的10%给予投资补贴,鼓励投资机构积极对接我市在孵企业的融资需求。市发改委设立的广州市新兴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对专业孵化器给予特别支持,允许专业孵化器申请发起设立子基金,引导基金与社会资本出资比例放宽至1:1.5,要求子基金投资于专业孵化器内企业的资金比例不低于基金规模的80%。
(五)优化绩效评价体系,提升孵化能力和质量。
从2015年起,我市对纳入管理范畴的孵化器实行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与专项资金申报挂钩,绩效评价合格的才可以申请专项资金补助。2016年,根据孵化器和在孵企业发展实际,修订了绩效评价指标,在保证基本服务能力的基础上,更加突出绩效和社会贡献,进一步推动孵化器提质增效。通过科学运用绩效评价管理与专项资金,提升了孵化器的专业服务水平和孵化质量,提高了社会贡献率。据统计,2016年全市孵化器新增毕业企业469家,近两年累计毕业企业800家。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优化孵化器战略布局,提升孵化器的承接与输出能力。
引导孵化器紧密结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IAB产业,以广州高新区为核心,围绕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广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积极打造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的创新创业载体链条。众创空间强化“选苗、育苗”,提高创客项目的质量和储备;孵化阶段提供创业配套、创业辅导、投融资、营销等服务,降低中小科技企业的运营成本和风险;加速阶段通过链接产业资源、市场资源和金融资本,助推企业迅速发展壮大;产业园区承接发展壮大后的企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产业领域、地区偏向和发展需求等选择进入不同的园区继续深化发展,更好实现企业和产业有机融合发展。
(二)加强孵化器的服务和管理,引导孵化器提质增效。
充分运用绩效评价和专项资金的扶持,引导孵化器以创业者及在孵化企业的需求为导向提升增值服务能力,不断拓展服务类型和内容(如项目策划、技术评估、企业诊断、技术转移、市场推广、创业投资等),强化与第三方机构特别是金融机构的链接,充分利用共享、众包、众筹等新理念,以创业者、在孵企业为核心,整合创意、技术与市场需求,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质量。鼓励孵化器探索集政府支持、有偿服务及创业投资于一体的市场化运营机制,逐步形成物业租赁、增值服务、政府扶持资金、股权投资收益相结合的多元收入模式,增强孵化器自身造血功能,实现孵化器可持续发展。
(三)强化沟通机制,完善全市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由市科创委统筹、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密切配合的全市孵化一盘棋战略。市科创委统筹协调全市11个区的孵化资源,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及时了解区内孵化企业的发展需求并上报市科创委,市科创委做好统筹协调工作,确保孵化企业的需求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建立科技创新企业基础数据库,对全市科技创新企业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实时掌握企业发展动态,为精准的企业服务提供及时高效的技术支撑。
(四)持续推进科技金融结合创新,不断优化科技金融环境。
推进省、市、区联动,建立高效的广州科技金融协同工作机制,全力推进落实科技金融领域三大行动计划(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风投创投中心建设计划、中小企业科技信贷行动计划,以新三板挂牌为抓手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金融政策链条,建立覆盖科技企业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全生命周期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科技资源配置模式,打造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新引擎。加快推动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落地,鼓励风投机构把风投创投资金引入广州。扩大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引导银行机构在科技信贷风险分担的基础上,为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化的高效信贷服务,提高担保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担保能力和积极性,通过风险补偿、担保业务补助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五)加强孵化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针对孵化企业人才需求组织专场招聘会。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孵化企业的员工在积分入户、职工子女教育、享受城市公租房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根据我市孵化器发展需求,引进一批国内外孵化器专业运营机构及服务人员,提升我市孵化器专业化服务水平。借鉴国内外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的建设与运营经验,通过孵化器发展模式的优化调整,促进服务人才的专业分工,实现服务共享。由市孵化协会组建一批由企业家、专家学者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等组成的创业导师志愿团队,对创业者及孵化企业分类、分阶段进行指导,建立适合不同层次服务人才的梯级培训体系,推动行业人员互动和交流,加强孵化器从业人员培养工作。继续发挥创业导师的作用,引导孵化器聘请优质、全能的创业导师,着力提升管理人员服务能力。
(六)加强与国际优质孵化资源的链接。
积极引导我市优秀的孵化机构对接国际优质高端孵化资源,吸引国外先进孵化器通过股权投资等形式在我市设立国际企业孵化机构或分支机构,带动本地孵化机构模式创新,提高在孵企业的国际化水平。同时,支持创业者、创业企业积极“走出去”,主动参与国际先进孵化机构的训练营、展示会及国际创业大赛等活动,通过在国际化平台上的竞争和学习,提升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发展水平。通过坚持不懈地走国际化的发展路子,增进孵化机构与国际技术转移机构、国际孵化器协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广州孵化机构对全球创新资源的集聚能力。
感谢您对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联系人:翟尧杰,联系方式:83124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