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 > 政协提案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109号提案答复(摘要)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5-06-10 03:55:05

  一、关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和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0-2013)的情况

  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由住建部主编与批准,与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该标准将教育建筑纳入公共建筑,并规定了照明标准值,但未规定具体光源类别,且这部分内容为推荐性条款。

  行业标准《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0-2013)由住建部批准并发布。标准中规定了教育建筑照明设计时宜选择的光源,其中8.4.3条提出:阅览室、书库、教室、会议室、办公室等宜采用细管径三基色直管形荧光灯。该条内容亦为推荐性条款。标准信息发布,可直接登陆市质监局官方网站,在业务查询下设置了“标准查询”子栏目,可以免注册检索到相关标准提录及阅读强制性国家标准。

  二、关于我市教育建筑领域LED应用的情况

  我市在“广州市公共照明领域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工作方案”中,并未强制要求在教育建筑领域推广应用LED。同时,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过程中,只要求建设项目在公共照明区域使用LED照明产品,对于教室、图书馆、阅览室等功能空间并未强制推行LED照明。

  由于LED照明灯具进入教室、阅览室等功能空间存在一定争议,目前市教育部门至今未纳入推广应用(但个别区以部分学校作为试点,如天河区泰安中学等)。2010年,市教育局在全市教育系统节能减排会议上,已明确LED灯不能在教室等功能空间使用。2014年,市教育局对天河、荔湾、越秀及部分学校进行了调研,了解学校LED灯的应用情况。

  在此基础上,还专门到广州市特种照明研究院、广州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上海教育技术装备部、上海亚明照明有限公司等单位,就LED灯进入教室等功能空间的可行性进行了调研。经调研,市教育局仍认为,目前学校教室等功能空间不宜使用LED灯。

  近年来,在教育建筑公共空间应用LED工作取得一些可喜成绩,如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第六中学等,先后被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及财政部列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安排节能专项资金用于LED照明改造。

  三、下一步工作

  结合我市教育建筑功能空间领域尚不宜应用LED的实际,为进一步规范LED照明在教育建筑应用的范围,着力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对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和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310-2013)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力度。二是严格落实我市学校LED灯安装使用的相关标准、范围,对超出使用范围的LED灯进行调整。三是对各区教室等功能空间安装LED灯的情况进行全面统计,督促相关学校尽快更换教室等功能空间使用的LED灯具,确保学生用眼健康。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5年6月8日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