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31号提案答复的函
穗科创函〔2017〕755号
李伟委员:
您提出的《创新机制、盘活资源,为双创搭建优质孵化平台》(第2031号)提案收悉,我市政府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科创委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13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发改委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化改革,突破机制障碍
为积极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为“双创”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市发改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印发了《广州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 年)》,提出完善政府创新管理机制等政策措施,包括制订支持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土地利用政策等改革事项,以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促进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
2015年以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广东省颁布了《关于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决定》(粤发〔2014〕12 号)和《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明确了科技企业孵化器用地支持措施。在国家和省经济战略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全面转变的新形势下,经市政府批准,印发了《关于印发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用地的若干试行规定的通知》(穗国土规划〔2016〕278 号),对创新产业发展涉及的孵化器用地规划引导、土地供应和地价计收标准、孵化器房屋分割产权登记和转让条件等作出优惠规定,同时进行相应规范。
二、大力发展高水平“双创”专业服务平台
首先,市科创委出台了《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和《广州市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的若干办法》,坚持专业化、多元化、资本化的发展理念,积极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发展,从2014年开始实施孵化器倍增计划,通过市区联动,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孵化器建设,提升孵化器服务能力,实现孵化器数量、面积和在孵企业数量的倍增。截至2017年5月,全市共有科技企业孵化器210余家,共计850万平方米,其中国家级孵化器18家(另有3家已通过2016年的公示),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18家;共有众创空间123家,其中国家级45家、省级众创空间试点单位57家;孵化总面积约819万平方米;孵化企业和项目10000多家(个),其中孵化器内的企业及项目数量7000多家(个),众创空间内的企业及项目数量3000多家(个);毕业企业约1000家;直接提供就业岗位近10万余个。
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公布的2015年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结果,广州5家获A类评级,位居全国第三,仅次于上海(8家)和北京(6家);广州开发区孵化器集群创新实践获得2015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唯一特等奖;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诊断试剂众创空间被纳入首批17家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
其次,市国资委按照国家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战略部署,大力引导和鼓励市属国企建设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平台,对推动市属国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促进转型升级,落实我市“十三五”期间建设国家创新中心城市和国际创新枢纽的目标任务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委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安排,推动市属国企加快盘活低效、闲置物业资产以大力发展“双创”平台,取得了一定成效,如纺织工贸集团通过“退二进三”关停广州纺织机械厂,并利用原址旧厂成功打造出“TIT创意园”,已发展为集时尚、文化、艺术、创意、设计、研发、发布、展示功能为一体的全国知名创意产业平台,被广东省创意产业协会认定为“广东省创意产业集聚区示范基地”,更培育出微信、MO&CO等一批知名企业,当前已成为带动纺织工贸集团转型升级的重要创新载体和企业“名片”;又如广钢集团在原芳村厂区打造“岭南 V 谷”孵化器,定位建设成为一个硬件设施完备、服务体系健全、 生态环境优美、产业高度聚集的国际新兴产业及科技服务园区,项目正在顺利推进。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委将参考您提出的建议,对深圳前海自贸区的创新商务中心的运营模式进行深入调研,并会同相关部门将积极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穗府办〔2016〕16号),推动市属国企全面创新发展,并按照文件要求鼓励企业盘活闲置厂房、仓库、改造存量商业商务楼宇等资源,打造孵化、众创空间或创新创业园区,涉及的土地处置及物业租赁审批,原则上给予优先支持。同时,进一步落实权责清单管理模式加快企业审批决策程序,鼓励有条件的市属国企采取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建设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平台,为实现我市“十三五”各项科技创新发展目标任务作出应有贡献。
感谢您对我市创新创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6月15日
(联系人:罗成,电话:83124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