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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00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8-08-01 06:00:17

穗科创函〔2018〕1131号

市台联:

  贵单位提出的《依托大学城搭建科技成果交易转化服务中心,促高校科技成果在广州转化落地》(第1005号)建议收悉。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市科技创新委、市教育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贵单位在7月25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市教育局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明确广州大学城在我市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自2004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以来,经过13年的建设发展,广州大学城现已成为华南地区高等教育、科研创新、文化建设、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成为驱动广州市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智力核心”,在广州市实现经济转型和跨越式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印发实施的《广州市科技创新第十三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第十三个五年发展规划》中,广州大学城均为重要建设节点。2017年9月底,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粤发〔2017〕20号),提出构建“一廊十核多节点”的空间格局,其中广州大学城-国际创新城为十大核心创新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中广州大学城-国际创新城的战略定位为:以广州大学城教育科研创新为支撑,建设珠三角科技创新高地、华南科技合作之窗、高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基地。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与高端制造、文化创意、生命健康产业。

  (二)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政策。

  近年来,在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我市陆续出台了《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57号)、《广州市科技成果交易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穗科创〔2015〕13号)、《关于印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科创〔2015〕16号)等文件,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分配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到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建立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明确科技成果可以通过协议定价、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实行科技成果交易补助制度,对企业购买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按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可补助500万元;对于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和离岗创业的科技人员(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将其专利或技术转让、成果转化产生的实际效益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此外,2016年11月,我市出台《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实施意见》,支持广州大学和广州医科大学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自主分配薪酬,鼓励两所大学以多种形式成立技术成果转移服务机构,建立科研成果强制转化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科研成果转化收益中归属科研人员和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

  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比较完备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系列政策,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指引和遵循。

  (三)完善技术产权交易体系。

  目前,已初步建立了以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广州交易所集团、汇桔网等为代表,以国有控股、民营资本共同参与的多种所有制、多层级技术(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全市共有国家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12家、省科技服务业百强企业(机构)58家,占全省的53.7%。

  1. 推进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和广州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设。

  省、市、区拟分三年共同支持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建设,旨在通过整合现有分散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汇聚全省科技服务机构、科技金融资本、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园区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撑服务资源,打造立足广东,放眼全国,瞄准国际,华南地区最具活力和影响力的战略性、引领性、综合性枢纽平台。目前,中心各项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并与高航网、猪八戒网成立合资子公司,正式破局知识产权运营、高价值专利转移孵化等业务,力争尽快完成平台试运行工作,并初步建立高校科研机构与海内外技术转移机构关系网络,逐步形成集信息对接、交易撮合、创新服务、投资融资、“四众”服务、孵化育成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全生命周期、全要素链条”的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服务业务板块。

  此外,我市积极筹划建设广州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2015年8月,市政府召开穗府14届175次常务会议(穗府14届175次〔2015〕28号),原则同意在大学城建设广州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拟通过建设广州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充分发挥广州大学城高校和科研院所集聚的优势,有效整合大学城科技创新创业服务资源,吸引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建成集成果展示、研发支撑、政策咨询、创业孵化、知识产权运营、投融资对接、成果转移转化、国际科技合作交流等于一体的全链条、综合性的科技创新创业公益性、开放性服务平台。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对提案中提出的相关建议,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推进过程中予以充分吸纳。

  2. 推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

  一是出台《关于加快促进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若干办法》。进一步引导我市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充分释放科技中介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二是设立了科技服务业发展专项。计划3年共支持30家科技成果转化示范机构,每家补助100万元;扶持50家科技服务机构,每家补助不超过50万元。三是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高端中介服务机构。黄埔区、开发区充分释放“美玉10条”虹吸效应,吸引品源、超凡、中细软、行之等18家全国知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集体签约入驻该区。四是支持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专门机构。市财政科技经费连续三年每年给予50万元经费择优支持一批高校、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机构建设。据统计,目前65%的在穗高校均建立了专业从事科技转移转化的机构。如:广州大学成立了技术转移中心,加强对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引导服务工作,2017年成功转化应用科技成果63项、转化收入506.96万元。

  3. 建设技术转移人才体系和知识产权运营体系。

  一是支持技术转移人才体系建设。今年我市科技计划体系“科技服务”专题中,专门新增了“技术转移人才体系建设”方向,支持在穗从事技术经纪人培训课程体系建设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技术转移人才体系建设,计划2年内培育技术经纪人超600名,努力形成技术经纪人专业领域全覆盖。二是建设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广州市政府与广东省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侨办、暨南大学共建广州知识产权人才基地,拟将基地打造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华南地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中心”。三是建立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机制。2017年,我市组建了广州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财政出资1.2亿元作为引导资金,并放大5倍吸引社会资本加入运营,用于专利组合运营为主的市场短期运营方面,重点投向IAB和NEM产业,助推科技成果有效转移转化。目前,该基金已投资两个项目,投资额6560万元,取得初步成效。

  (四)搭建各类成果转化平台。

  目前,大学城共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3家;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其中 3家为国家级孵化器(国家数字家庭、健康产业基地和IC基地);众创空间12家,其中英诺创客空间、六矽科技众创空间等国家级备案众创空间6家,广东省众创空间试点单位3家,市级登记众创空间3家,孵化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共孵化企业超过1200家,提供就业岗位数量约20000个。2017年,孵化器内共有18家企业获得融资,融资额达7186万元。在上述各类平台的助力下,大学城还先后诞生了有米科技、海之光通讯、奥咨达医疗器械等6家挂牌企业以及九尾科技(兼职猫)、华大锐护等一大批成长型企业。此外,番禺区正积极谋划在华工国际校区、暨大、广医区域规划建设产学研项目落地集聚区,并拟在亚运村周边规划建设智能制造园区。这些项目的推进实施,将有力推动大学城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释放大学城创新潜力。

  同时,加强“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畅通成果转化渠道。建立市长与在穗高校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并印发《广州市市长与在穗高校联席会议制度》(穗府办函〔2016〕97号),构建校地多层次全方位协同发展机制,开通服务高校“绿色通道”;引导组建相关领域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依托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围绕IAB、NEM等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推动企业牵头,联合高校院所、中介机构等组建技术创新联盟。截至2017年12月底,已围绕IAB、NEM等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组建了140家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成员单位超过2000家。各联盟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重大技术攻关427项,进行转化和产业化的成果411项,所产生的销售收入近256亿元。

  二、下一步做法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发挥和利用好大学城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资源集聚的优势,不断完善技术产权交易体系,大力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使大学城真正成为华南科技创新服务引擎。

  (一)进一步完善技术产权交易体系。

  加快推进华南(广州)技术转移中心和广州科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推动相关科技成果转化支撑服务平台的信息化整合。继续支持广州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建设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中心),推动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交易、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服务等领域的科技服务示范机构,不断完善技术转移人才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市知识产权基金运营模式,进一步完善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工作机制,大力培育知识产权运营业态,加快形成要素齐备、运行顺畅、效益显著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

  (二)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充分发挥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着力突破共性关键技术,实现技术的产业化。发挥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作用,支持相关领域技术创新联盟建设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实体化技术创新中心,形成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在科技创新、技术研究和市场对接等方面长期、稳定、全面的合作关系,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三)开展在穗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

  针对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资本对接难”、“科技成果定价难”、体制机制束缚等“痛点”和“难点”,选择科研能力较强的在穗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从产学研“精准对接”、科技成果价值评估、成果转化管理机制、人才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在穗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试点,带动在穗高校和科研机构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度设计,探索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转移转化经验与模式;探索按照“校地协同、市区联动、开放共享”的原则,在我市高校院所集聚区域,打造若干集成果展示、研发支撑、政策咨询、创业孵化、投融资对接等于一体的全链条、综合性、开放性的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承接在穗高校院所重大科技成果进行转化。

  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大学城建设发展和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8月1日

  (联系人:史威,联系方式:8312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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