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4041号提案答复(摘要)
一、广州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情况
近年来,广州市围绕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积极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和阳光再造行动、城市创新体系、产学研协同创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重大创新平台建设等重点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福布斯 2014 年中国大陆最具创新力的 25 个城市, 广州排名较 2013 年上升 10 位(排名第 9),《自然》期刊中国十大科技领先城市排名第 9,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中国城市科技竞争力排行榜排名第 4。
二、关于市委市政府尽快制定创新驱动战略的顶层设计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 加强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我市按“1+9”模式建立我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出台全面推动我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1+9”政策体系中的“1”为《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 ,9 份配套政策文件是对纲领性文件“1”的主要内容细化落实。《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关于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对市属企业增加研发经费投入进行补助的实施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意见》、《广州市关于落实创新驱动重点工作责任的实施方案》、《广州市“羊城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和《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
三、关于继续深化我市科研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的意见
一是完善科研机构体制改革配套政策。为进一步深化市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 妥善解决 1998 年科研机构体制改革的历史遗留问题,形成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市属科研机构体制改革遗留问题的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转制市属科研机构国有资产管理处置、职工医疗保险、离退休人员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
二是出台新型研发机构政策。为加快国内外高端研发资源向广州聚集,加速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过程中亟需的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和产业化,推进全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制定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新型研发机构的职能定位,拓宽扶持手段,加大扶持力度,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松绑助推,进一步释放创新创业活力。
四、关于继续加大对原始创新的财政资金投入的意见
一是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按照“顶层设计、流程再造、分权制衡、功能优化、权责统一、公开透明”的思路, 对科技项目管理进行重构和流程再造。
二是建立有利于鼓励社会创新投入的制度体系。实行以前期资助和后期补助相结合的引导式科技投入方式。出台《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直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种子期、初创期和成熟期的企业进行全方位支持。
五、关于大力推进官产学研的协同创新的意见
一是成立广州校地协同创新联盟。整合 62 家产学研机构创新资源,组建了广州校地协同创新联盟。搭建“政产学研”结合的平,推动组建了健康医疗、光机电一体化、3D 打印、物联网等 12 个协同创新联盟(中心)。
二是推动实施了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从 2014 年开始,连续 5 年每年市财政投入 1 亿元,实施健康医疗协同创新重大专项。
三是研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制定我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通过创办企业、校企合作转化等形式进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参与科技创业和成果转化等。
六、关于加快引进具有国际水平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的意见
一是出台《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穗字〔2010〕11 号)及 10 个配套实施办法,着力构建我市高层次人才集聚体系;出台《关于推进人才集聚工程的实施意见》(穗字〔2012〕 20 号) 及若干个配套文件,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主要领域,组织实施多项人才项目。
二是坚持引育并举,立足当下与兼顾长远相结合。 既注重引进当前发展战略性主导产业急需紧缺的领军人才、 骨干人才、 高技能人才,又着力培养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后备人才,不断增强我市发展后劲。
三是突出高端引领。将政策资源和财政投入主要向高层次人才倾斜,以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集聚技术、集聚项目、集聚创新资源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
七、关于大力支持地方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基础研究的意见
实施科学研究专项,资助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的科学研究和产业共性技术研究,提高源头创新能力。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将集中精力抓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政策措施的落实和创新生态营造,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广州创新要素集聚的比较优势,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助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一是培育发展企业创新主体。科学制定高新技术企业增长和培育计划,按照科技创新企业、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成长路线,加大力度做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作,逐步实现广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的双提升。
二是加强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充分发挥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对全市科技创新政策和资金、 各区科技工作以及全市创新平台的 “三个统筹”。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工作任务,按照考核指标,强化对各区科技创新工作的督导力度。
三是加大科技管理改革力度。继续推动转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进一步实施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释放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完善科技评价、保障、 激励等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和创新生态。
四是提升创新载体资源集聚效应。 加快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倍增计划,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广州孵化品牌。 以广州校地协同创新联盟为平台,切实发挥创新资源集聚优势,组建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实施一批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
五是加快全社会创新创业氛围的形成。积极引进和培养一批符合我市产业需求和科技发展方向的创新创业人才,激发创新动力和活力 。强化以科技金融为主的引导性投入,放大财政科技资金的杠杆效应。建立与国际连接的创新创业体系,深化与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
六是加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胆探索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延展科技创新服务链,促进科技服务业专业化、网络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推动申报国家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试点,加强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科研机构体制和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