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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政协十四届广州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03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23-07-20 18:21:05

穗科函〔2023〕10号

倪明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有大湾区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的提案》(第4035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地方金融局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感谢您关心关注广州科技创新工作,您在提案中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痛难点问题,结合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建设实际,围绕解决科研成果涉及国有资产转移、孕育新兴产业、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生态系统等方面提出建设有大湾区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对有效推进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参考建议。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并与您在7月14日沟通联系,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入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

  (一)逐步构建改革政策体系。目前,科研成果涉及国有资产转移的问题在政策层面已经破除障碍,相关试点和建设正按计划逐步展开。2020年5月,科技部、财政部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科研成果先赋权再转化,科研

  成果转让可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2021年我局在新修订的《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中专门设立“成果转化”专章,以立法形式将推动成果转化有效举措予以固化,并对职务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分配权、收益权进行明确;2022年重新制定《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指导各区和高校、研究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文件,明确科研成果转让可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事业单位参考《方案》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

  (二)陆续推进改革试点建设。暨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省科学院等3所在穗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被赋予改革试点权限,在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国资管理等方面作出了一系列探索。香港科技大学(广州)(以下简称港科大〔广州〕)作为《南沙方案》颁布以来首家获批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地与香港合作办学机构,我市支持其参照《方案》设计技术转移政策,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推动建设有大湾区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目前,我市正在认真总结推广3家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单位经验,研究制定我市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工作指引,进一步规范指导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流程、决策机制等工作,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动力。

  二、不断探索通过科研孕育新兴产业发展

  (一)大力支持港科大(广州)开展交叉学科教育。一是政策优先重点支持。我市支持港科大(广州)开展交叉学科教育,在享受与市属高校同等待遇的基础上,在重点学科建设、科研项目立项、科研经费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并给予学校在人员聘用、学科设置、教学管理等方面更加充分的办学自主权。二是积极实施创新市校(院)企联合资助项目共建模式。广州市积极发挥市科技计划项目导向作用,2022年首创市基础研究计划市校(院)企联合资助项目“市财政资金+区财政资金+自筹经费”共建模式,签署《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 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市校(院)企联合资助项目合作协议书》,全面依托港科大(广州)优势学科和人才资源,着力提升广州南沙乃至粤港澳大湾区原始创新能力,全力打造全球具有影响力的基础科学研究高地。

  (二)深入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出台实施《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优化提升方案》,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开展“递补支持”。印发《广州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工作指引》,打造体系化、任务型科技攻关组织模式,着力攻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围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目标定位,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助力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做优做强,构建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的“三高”产业体系。推动先进制造业补链强链。先后出台实施先进制造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链长制”等政策文件,建立完善“链长+部门+各区+链主”的多层次协同推进机制,统筹21条重点产业链发展,培育了若干千亿级产业和超百个百亿级大型骨干企业,获批“全球定制之都”案例城市、首批制造强国试点示范城市。全市已形成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绿色石化和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现代都市消费工业等6个产值超千亿元的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现代服务业固本培优。系统化布局实施促进消费、拓展文旅、加速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的产业政策,进一步打响直播经济、总部经济、定制经济等多个经济品牌。全市服务业总规模居全国第三,构建形成了两个三千亿级产业、两个两千亿级产业、三个千亿级产业支撑的“2+2+3”发展格局。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稳步增长。深入实施《广州市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推动科研资源大市向科技创新强市迈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为全省唯一连续三年(2018—2020年)获得国务院督查激励的产业集群。

  (三)持续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广州市对照国家政策要求,通过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活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完善制度体系。印发《进一步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6年)》及《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科技服务发展工作方案(试行)》,打造科技企业成长阶段全覆盖梯次培育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二是办好创新创业大赛采取奖励性后补助的方式,每年拿出1亿元用于奖励大赛优胜企业,持续强化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2022年,依托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广东·广州赛区)赛事,实施“五赛合一”,将“差额补贴”机制优化为“晋级奖补”机制,增设大赛优秀奖进一步提高支持普惠度,并首次以“免申即享”形式拨付大赛奖励支持经费超7500万元,首次实现当年获奖当年奖补。三是积极发挥科技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作用。广州市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专项经费预算,通过风险共担方式引导银行资金向优秀科技企业发放科技信贷额度,给予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入池的风险贷款项目进行补偿。企业入池门槛仅需获得区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或获得高企、科小等科技属性资质,单个企业入池最高享受3000万元、最长3年的风险担保。已初步形成国有大行领头、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跟进、地方性商业银行参与的差异化银行服务梯队。目前,资金池引导29家合作银行共为全市超1.1万家企业提供贷款授信超1400亿元,累积发放贷款金额超840亿元。

  三、持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生态建设

  (一)持续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搭建。持续推动创新要素和产业要素的集聚整合,建设一批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孵化载体和科技服务示范机构。支持广州现代产业研究院等20多家单位开展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目前共有国家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12家,国家创新驿站1个;科技企业孵化器423家,众创空间345家。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入轨运营,率先启动的总部“3+1”直属平台稳步推进。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基地首迎国家级“火炬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支持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做优做大做强,推动南沙区建立科技成果转化联盟;大学城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与中关村青创汇合作,2022年成功通过首年绩效考核。目前,正全力推动环五山创新策源区建设,加快建设环中大、南沙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已初步形成点、面结合立体化的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体系。

  (二)持续强化金融赋能。广州市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一是提升信贷服务科创企业水平。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科创企业特征制定专属信贷产品和综合服务方案。二是大力推动广州风投创投市场发展,出台促进广州风投创投发展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先后推动QDLP(合格境内有效合伙人)、QELP(合格境外有效合伙人)试点落地我市,支持境内资本“走出去”投引境外优质科技型企业项目,鼓励境外资本“走进来”为境内科技型企业项目提供资本活水。三是推动科技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实施《广州市加快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领头羊”行动计划(2020—2022年)》《关于实施高企上市倍增行动的工作方案》,为加快培育拟上市科技型企业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全链条服务。四是充分发挥基金作用。广州产投组建运营总规模达1500亿元广州产业投资母基金及500亿广州创新投资母基金落户南沙,形成“以投促引、以投促产”的招投模式,重点投向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等产业领域,支持南沙打造国际合作战略产业平台,抢占新兴产业发展制高点。积极用好我市50亿规模的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母基金已累计落地运营24只子基金,子基金实缴规模208.51亿元,投资/引进云从科技、因明生物、源古纪、广合科技等广州项目104个。

  (三)全力推进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建设。2022年11月,我市生物医药与新型移动出行未来产业科技园获批首批国家未来产业科技园试点,成为粤港澳大湾区唯一一家,将依托高校优势学科,着眼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学科+产业”的创新模式。一是布局未来科技,大力开展前沿科技攻关,服务国家战略。建设多学科交叉、产学研深度融合、覆盖创新链条的未来产业研究院或未来产业创新中心。二是强化人才支撑,围绕未来产业科技园重点方向引育高层次人才。实施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政策,鼓励高校和园区企业高端创新人才双聘双跨等。三是建设多方协同的开放创新生态。建立有利于发挥各方积极性、激励各方投入的管理体制,完善创业孵化体系;吸引更多高科技风险投资,加快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此外,大力支持港科大(广州)科技园申报具有港澳特色的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科技园。2023年3月,已组织发动港科大(广州)申报省级大学科技园,并协调推动港科大(广州)科技园运营主体加快从港科大(广州)引进团队、项目。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优化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推广实施《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确保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畅通、相关激励措施等落实到位。持续实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有关优惠政策,推动高校关联企业关注并享受税收优惠,高校人才享受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支持在穗高校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出台相关指引文件,落实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赋权,探索横向科研项目结余资金用于科技成果转化等试点,推动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各项制度扎实落地。细化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政策,鼓励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或知识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挂牌交易。

  (二)持续支持探索科研孕育新兴产业新模式。我局继续全力支持港科大(广州)建设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争取在交叉学科建设上取得更多进展。一是鼓励先行先试。持续推动市基础研究计划市校(院)企联合资助项目“市财政资金+区财政资金+自筹经费”共建模式,引导港科大(广州)结合学科发展需要,集聚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实现从“0”到“1”的原始创新突破。二是强化平台引领。未来三年(2023—2025年),广州市将支持港科大(广州)围绕功能、信息、系统、社会等4大跨学科枢纽组建不少于3个前沿交叉学科市重点实验室,在先进材料、微电子、人工智能、智能交通等15个优势领域布局开展粤港澳联合科技创新项目超200项。三是激发活力动力。以深入推进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向港科大(广州)全过程下放项目管理和验收权限,市、区财政经费全部实行“包干制”,鼓励自由探索,稳定经费支持,最大限度释放创新活力。此外,将围绕广州南沙核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港科大(广州)创新融合学科发展目标,以基础研究带动产业发展,强化粤港澳科技联合创新,对具有研究价值和战略意义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给予滚动支持。

  (三)持续优化科技成果转化生态建设。一是优化布局平台载体。提升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广州(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天河、大学城等基地发展能级,推动设立南沙区的成果转化基地,健全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平台的功能和水平,整合建设科技成果对接综合信息库,促成区域内科技成果更有效转化。多措并举解决各高校周边的科技成果转化载体空间需求,鼓励高校与企业院所共建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双创基地等各具特色、梯次衔接的新型孵化载体。积极推动港科大(广州)申报省级大学科技园,围绕南沙科学城等区域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基地,系统性形成新型研发机构+小试中试平台+加速器+工业园的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布局。二是做大做强专业服务队伍。发挥华南技术转移中心、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优质服务机构的牵头引领作用,市层面通过以赛促评等方式持续培育一批科技服务示范机构,建立一支高质量的科技服务队伍。结合“一区一机构”支撑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探索建立广州市科技服务机构“白名单”,引导广大科技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市场化发展,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链条所需的评估、对接、财会、法务、金融、知识产权等服务。三是提升金融服务能级。发挥广州科技创新母基金引导作用,通过对符合条件的子基金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长远”,支持高校科技成果在穗转化。探索建立政府与高校成果转化基金联动机制,建立成果转化“基金池”,遴选成果转化潜力项目榜单,政府基金和高校基金共同投资扶植。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大力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壮大,促进新技术、新产品快速转化。

  感谢您对广州科技创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市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7月20日

  (联系人:杨敏,联系电话:8312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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