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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广州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6-07-20 02:44:12

穗科创字〔2016〕187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广州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第二批项目(科技帮扶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发布,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指南要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在指南规定时间内向指定受理点提交申报材料。

  附件:2017年广州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第二批项目(科技帮扶项目)申报指南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6年7月19日

2017年广州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

第二批项目(科技帮扶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国家、省、市对口帮扶工作要求,为更好推动对口帮扶地区的科技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对口帮扶地区实际需求,在2017年我市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民生科技专题中征集一批对口帮扶科技项目。

  一、重点支持领域方向

  (一)对口帮扶新疆疏附县科技项目。

  1.疏附县设施作物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

  2.疏附县健康人群麻疹IgG抗体水平监测及疫苗免疫效果评价。

  (二)对口帮扶西藏林芝市科技项目。

  3.西藏优质冬虫夏草菌种的人工筛选。

  4. 藏香猪选育及产业化开发利用。

  (三)对口帮扶贵州省黔南州科技项目。

  5.荔波铁皮石斛贴树栽培技术研究与示范。

  6.罗甸火龙果主要病害绿色防控技术研究与推广。

  (四)对口帮扶清远市科技项目。

  7.清远新特材料协同创新研究院平台建设。

  8.清远气凝胶新材料创新平台建设。

  (五)对口帮扶梅州市科技项目。

  9.提高日用工艺瓷附加值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

  (六)对口帮扶梅州市五华县华阳镇华新村科技项目。

  10.美丽乡村—华新村绿化景观优化技术研究。

  11.五华县特色水果引进示范及配套栽培技术研究。

  12. 梅州五华县华阳镇华新村村道亮化示范工程。

  二、申报条件及要件审查内容

  (一)申报领域必须是对口帮扶重点支持领域,超出领域不受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在广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不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三)申报项目须有对口帮扶地区的相关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之间须有相关合作协议。

  (四)申报项目除申报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外,还必须有对口帮扶地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证明(其中,对口帮扶梅州市五华县华新村科技项目必须有华新村委会推荐证明)。

  三、经费支持方式

  上述各重点支持方向支持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经费采取前期资助、一次性拨付的方式。每个立项项目市财政资助经费为100万元,预计2017年6月拨付。

  四、项目实施期限

  项目起始时间为2017年4月,项目实施时间为2-3年。

  五、项目申报材料

  (一)需在网上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在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中(http://wsbs.gzsi.gov.cn/login.html)填写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复印件有效),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

  2.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

  3.须提供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4. 对口帮扶地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证明(其中,对口帮扶梅州市五华县华新村科技项目必须有华新村委会推荐证明)。

  5.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学位证书。

  (二)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

  需提交纸质申报书原件一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

  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一致,否则视为审查不合格。

  六、申报时间与受理地点

  (一)网上申报及推荐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16年7月20日开通,本批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5日下午5时。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组织单位及时推荐。

  2.网上推荐截止时间。

  组织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10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申报系统值班电话:83491531、83491601。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下午5时。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受理点: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

  地址:越秀区连新路47号1楼

  联系人:张斌、闫宇琪。

  联系电话:83322975、83321259。

  七、申报流程说明

  (一)申报单位进入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注册的单位,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即可,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通过系统的“找回密码”功能或自行联系组织单位重置密码。

  (二)单位用户登录系统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

  (三)申报人登录系统,选择相应的专项或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给相应的组织单位。

  (五)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企业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能再退回修改)。

  (六)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申报人下载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经相关人员签章(含项目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含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组织单位。

  (七)组织单位对申报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审核后加具意见并签字、盖章,汇总后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创新委指定受理点。

  八、评审流程说明

  (一)专家网络评审。每个项目由专家评审组根据专项评审指标体系开展网络评审,进行量化评分,评分结果由技术分和财务分组成,以技术分作为拟立项项目排序的依据,项目财务分低于60分的为专家评审不合格,不予立项。

  (二)申报要件审查。专家网络评审后,市科技创新委根据项目分数排序情况委托科技服务机构对拟进入下一流程的项目进行申报要件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或要求、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已立项项目过期不验收等情况。审查不通过的项目被淘汰,按项目评分排序予以递补。

  (三)项目责任处室审查。市科技创新委项目责任处室根据科技服务机构的申报要件审查结果,采取约谈、现场考察等形式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查,结合年度科技经费预算安排提出拟立项项目建议。

  (四)行政审议。市科技创新委委务会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审议,决定拟入库项目。

  九、联系方式

  联系处室: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 胡宁

  联系电话:83124044

  地址:越秀区连新路45号903室

  附件:申报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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