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广州市2020年度创新产品目录第一批(疫情防控应急类)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促进科技创新政策措施的通知》(穗府规〔2019〕5号)、《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印发关于全力支持科技企业抗疫情渡难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穗科字〔2020〕1号)等文件要求,强化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中的科技支撑力度,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示范应用,现决定结合在防疫抗疫中的实际应用和发挥作用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征集一批疫情防控应急类创新产品,在此基础上编制形成广州市2020年度创新产品目录(第一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要,2020年度创新产品目录第一批(疫情防控应急类)在以下领域开展征集: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快速诊断、防控装备、系统软件、洗消产品、相关制剂等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属于依法在广州市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政策,符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导向要求。
(三)产品创新程度高,在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或技术先进,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四)产品具有2017年以来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不存在知识产权权属纠纷;为疫情应急开发的尚未获得知识产权的申报单位须提供相应承诺书。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是指:申请单位经过其主导的技术创新活动,在我国依法拥有该产品的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所有权,或依法通过受让或许可取得的企业、事业单位或中国公民在我国依法拥有该产品的关键技术知识产权所有权或使用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五)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的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相关的生产、销售规定及特定要求。
(六)产品原则上已生产并投放市场,投放市场时间不满2年,且具有潜在的社会经济效益和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申报单位如实填报《广州市2020年度创新产品目录第一批(疫情防控应急类)申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科技创新企业协会指定邮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产品组织专家评审,形成广州市2020年度创新产品目录第一批(疫情防控应急类),并向社会公示。
(二)申请材料。在疫情防控期间,为进一步简化申请程序,申报材料全部采用电子版,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由申报单位自行留存备查。申报单位以标题为“2020年应急类申报+所在区名称+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将申报材料压缩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sclmkx@gz.gov.cn。申请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排列,具体内容与要求如下:
1. 广州市2020年度创新产品目录第一批(疫情防控应急类)申报书(模板及文件格式见附件)。
2. 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登记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佐证材料(其中(1)(4)(5)为必须材料,(2)(3)由申报单位视情况自定提交,以下材料均为扫描件):
(1)产品创新性和技术先进性证明材料;
(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须提供与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以及知识产权与该产品的相关性说明。通过技术转让获得产品,须出具产权转让合同。通过联合研发获得产品,须由联合研发单位出具同意申报证明。
(3)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书。
(4)申报产品市场销售情况证明(包括销售额排名前10位的销售合同或销售单等)。
(5)其他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主要用户使用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环保达标证明(涉及环保的产品)等。
(三)申报时间
2020年度创新产品目录第一批(疫情防控应急类)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评审视申报情况分批进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技创新企业协会,朱凌奕、卢信步;联系电话:83491584、83491576;地址: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703—705室。
附件:广州市2020年度创新产品目录第一批(疫情防控应急类)申报书模板.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