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0年广州市科技资源库遴选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广州市支持科技资源库发展办法》(穗科规字〔2020〕6号,以下简称《办法》)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的决策部署,指导和支持科技资源库健康发展和稳定运行,推动增强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现启动2020年广州市科技资源库(以下简称市科技资源库)遴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一)各申报单位通过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sop.gzsi.gov.cn/,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按通知要求填报《广州市科技资源库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二)经项目组织单位(即申报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市科技局按程序组织遴选评审、公示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纳入市科技资源库序列并后公布名单,并作为市科技资源库奖励补助的依据。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属科研院所、市属高校与市属、区属事业单位及企业。
(二)申报单位已建有市科技资源库并持续开展科技资源库的建设运行,为该科技资源库的依托单位。
(三)申报单位及其科技资源库应符合《广州市支持科技资源库发展办法》的附录《广州市科技资源库支持基本标准及其依托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的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的第五点。
(四)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项目负责人(市科技资源库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正式职工,除两院院士外年龄不超过60周岁(指196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科技资源、管理协调能力较强的专家或学者,在职公务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三、申报限制
(一)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申报本项目不超1项。
(二)本项目不接受合作单位共同申报。
四、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一)申报需按要求在阳光政务平台填报和提交申报书及其他相关附件,其中附件材料应先按相应要求签字盖章后,再扫描上传,项目申报提交纸质申报书(含附件材料)原件一式一份。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提交纸质材料给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审核后加具意见并签字、盖章,汇总后集中报送至市科技局指定受理点,受理点只受理项目组织单位报送的项目材料,纸质申报材料须与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一致。进入第二轮评审的项目须另行准备纸质材料,具体详情请留意电话短信通知。
(二)企业作为申报单位,需要核实营业执照。其中,已经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由市科技局通过市电子证照系统直接调取核实;对尚未在市电子证照系统签发“电子营业执照”的,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三)申报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单位5年内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已获立项的作取消立项或实施终止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记录不良信用并通报。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申报前应先进入阳光政务平台按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有单位用户账号的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通过阳光政务平台的“忘记密码”功能或联系组织单位重置密码。
(二)单位和申报人信息维护。单位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申报人用户登录阳光政务平台并完善个人信息。
(三)申报。申报人登录阳光政务平台,选择相应的科技计划(专题)类别,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审核推荐。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至对应的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申报单位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项目组织单位联系,经项目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再退回修改)。
六、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9:00,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17:00;项目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7日17:00。各申报单位可根据申报书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七、申报要求及有关注意事项
(一)阳光政务平台中项目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的相关内容从单位信息模块中自动读取,请各单位在申报项目前,尽早登录(注册)阳光政务平台填写完善,并确认“项目组织单位”是否准确。
(二)应合理安排项目申报书填报和材料提交时间,避免出现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到期前阳光政务平台网络繁忙耽误申报。
(三)项目申报受理和评审立项等信息可在阳光政务平台查询。
(四)在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后应留意项目状态,并注意提醒项目组织单位及时审核推荐。
(五)项目申报人及申报单位需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六)申报项目需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所有申报基本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不得违反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相关要求。
(七)本通知由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一)纸质材料受理点。
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受理窗口(越秀区淘金街4号一楼)。
(二)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主管处室: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王洁桦、原泽知;联系电话:83124152、83124049
技术支持:400-161-6289,83124014、83124114
受理咨询:83588281(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
广州市科技资源库申报书(登录系统在“行政确认类”模块直接填报)
1-1.科技资源库运行管理制度清单和科技资源库标准规范清单.docx
2.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发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优化调整名单的通知(国科发基〔2019〕194号).pdf
4.2021年广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指南.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