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一批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项目验收的通知
穗科信字〔2014〕322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项目管理,做好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项目的绩效评价,总结项目实施成效,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穗科信〔2014〕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现就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第一批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
二、验收程序
按照《办法》要求,具体程序如下:
(一)珠江科技新星所在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填写验收材料,将验收材料送项目组织单位审核后报市科信局审核;市科信局委托科技服务机构受理验收材料和验收评审;
(二)科技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提出专家验收意见,并将项目验收结果报送市科信局;
(三)市科信局对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审查,确定验收结论,将确定的验收结论反馈给项目组织单位和项目承担单位;
(四)项目承担单位应在通过验收后1个月内按专家验收意见完善验收材料,提交市科信局进行验收资料归档,已申报科研成果登记的项目承担单位,由市科信局发放《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五)验收结果将在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网上公布。
三、验收材料
(一)《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验收申请表》一式三份(必须是原件),封面须单位盖章,研制人员表须本人签名。
(二)《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验收证书》初拟稿一份(含验收意见初拟稿)。
(三)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四)技术资料一份(注:以下材料加封面目录按顺序装订成一册)。
1. 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及任务变更的批复、项目经费下达文件(复印件);
2. 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验收调查表;
3. 专项工作总结报告:1)项目概述;2)项目技术研发情况,包括技术原理、路线、方法、工艺步骤、试验过程和数据;3)合同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取得的成果、社会经济效益;4)成果市场推广应用前景分析;5)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和仪器申报等固定资产购置清单;
4. 检测(验)报告(由第三方法定检测机构出具);
5. 项目所取得的新产品、成果、专利(授权和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新药证书、临床研究报告或临床批件等,承担的科技项目、获得的科技成果奖励,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经济效益等材料复印件;
6. 项目经费决算表、财政资金支出明细表和项目专项审计报告;
7. 其它有关材料。
四、验收形式
专家函审。
五、验收要求
请专项承担单位准备好相关验收材料,并于2014年12月10日前将材料报送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有限公司,合同书扫描件、验收调查表、工作总结报告、审计报告的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gzzjkjxx@126.com(邮件主题为:立项年份+承担单位名称简称+项目负责人)。
六、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处:广州安恪迪科技项目评价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中山六路232号越秀新都会大厦8楼8A08);
咨询电话:81306851,81307221,83124127;
传真:81306851。
附件:1.广州市珠江科技新星专项验收申请书.doc
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