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第二次征集2021年度广州市农业经营主体科技需求的通知
各区科技、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各有关农业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1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推进乡村振兴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农业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等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现组织开展第二次农业经营主体科技需求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求用途
本次面向农业经营主体征集的科技需求将列入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需求库,用于与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专家库中的专家对接。
二、征集范围
广州市内从事粮食、蔬菜、花卉、果树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动、植物病害防治,农产品保鲜加工,农业污染治理等农业相关产业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机构等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过广州市农村科技特派员项目支持的农业经营主体可申报本次需求征集,已申报过第一批需求征集的农业经营主体有新需求可再次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协助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区域范围内的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填写《2021年广州市农业经营主体科技需求征集表》(见附件),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6日。
(二)请各农业经营主体将加盖公章的《2021年广州市农业经营主体科技需求征集表》报送至所属区科技主管部门,各区科技主管部门收集汇总本辖区内需求表,并于5月2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6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联系人:刘晓辉,83124045,邮箱:kcwsjc@gz.gov.cn,传真:83124144;广州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彭雅炼,86394776,邮箱:pengyl@g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