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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佩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2012-11-08 14:59:39

穗科信任免〔2012〕42号

市地震局:

  经研究决定,吴佩莹、林曙、张砚青、刘洋同志为市地震局试用期公务员,试用期一年,时间从2012年10月15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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