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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出台细则指引“村里的众创空间”建设

来源:广州日报 发布时间: 2017-06-22 09:41:47

改造不新增用地及建筑面积 “一站式”联合审批缩短流程

  昨日上午,天河区召开新闻通气会,先行先试出台《天河区关于利用村(社)集体物业打造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的工作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要把全区村(社)集体物业打造成为平价高效、设计新颖的科技企业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争取每年改造50万平方米左右,5年后新增约250万平方米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指引》将为村集体物业的改造提供全流程规范。

  “原则上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改造项目,街道遴选1~2个项目列入改造计划,再经由联席会议进行审查。”天河区城市更新局局长杨德创表示,在广州市城市更新“1+3”政策文件的基础上,天河区的村(社)集体物业要充分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意愿,针对不同类型的村(社)集体物业提出了原状整饰、局部拆建、全面改造三种改造模式,对于不同的模式也有不同的要求和流程规范。同时建立了市、区、街、村四级联动机制,在政策和服务上给予全方位支持,帮助其做好工商登记、招商选资、项目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服务。

  而在改造过程中,也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属地街道、村公司、运营方等各方面的职责,确保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新增用地面积、建筑面积“两条底线”。

  此外,针对现有改造存在审批时间长、流程多、效率低的问题,天河区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站式”联合审批,组建城市更新、国土规划、住建水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实现联合审批、一次性审批。在验收环节,由属地街道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主体、业主单位和参建各方实行联合验收、综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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