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治政府建设(政策法规)

海珠区:科技型初创企业最高获500万补助

来源:信息时报 发布时间: 2018-01-10 09:32:50

海珠区发布两大科技金融重磅政策——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卫静雯) 昨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在洋湾岛创投小镇发布两大科技金融重磅政策《广州市海珠区科技型初创企业集中性投资后补助资金池管理办法(试行)》和《广州市海珠区促进风险投资集聚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关注科技型初创企业的成长,建立集中性投资后补助资金池,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投资补助;同时对符合条件的落户风投集聚区的风投机构按其实收资本的1.1%给予全市金额最高的落户奖励,单个机构最多可拿到3300万元。

  解决科技型初创企业融资难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办法》针对的痛点是解决科技型初创企业融资难、创业成本高、政府扶持资金拨付周期长等问题。通过财政拨款建立集中性投资后补助资金池,对专业机构推荐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按其获得的创业投资额以1:1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的投资补助和最高72万元的办公用房补助。投资补助首期拨付70%,其余按企业发展情况拨付。而获得补助的科技型初创企业再将其获得的各级政府扶持资金返还到资金池中,实现统一管理,滚动使用,达到资金资源利用最大化。目前,第一期资金池的资金为5000万元。

  海珠区科技工业商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方奕涛表示,该政策是将资金后补助“前补助化”,将科技型初创企业可能获得的后补助资金提前集中支付,解决初创企业资金紧缺、政府后补助资金到位时间漫长的问题。该政策不走同城竞争、“比优惠、挖墙脚”的老路,而是通过专业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物色、推荐优质初创企业等途径,受益的企业将主要是从外地迁入广州、又符合海珠区创新产业集聚发展的科技型初创企业。由专业资本投票“为核心的补助对象遴选机制,不以企业当下的经营指标论英雄,而通过专业机构推荐、专业机构股权投资、与区域产业生态匹配等因素来确定扶持对象和额度。

  若获得补助的企业在之后返还的金额不足怎么办?方奕涛则表示:“返还不足也就算了,不予追究。”

  鼓励风投落户 最高奖3300万元

  而《实施意见》,是对符合条件、落户风投集聚区的风投机构给予落户奖励、办公场地租金补助、经营贡献奖等三方面的支持。

  据介绍,该项政策的扶持力度非常大,一是对风投机构按其实收资本的1.1%给予全市金额最高的落户奖励,单个机构最多可拿到3300万元;二是对风投管理企业给予全市周期最长、面积最大的租金补贴,补贴期长达36个月,补贴面积可达1000平方米;三是对风投机构实施全市时间最长的5年经营贡献奖励,其中前3年按照其对本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90%给予经营贡献奖励,后2年的奖励为50%;四是最关注和惠及企业人才,政策规定将风投机构获得的奖励不少于50%部分直接发到骨干团队个人账户上。

相关新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