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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解读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5-07-19 15:15:21

  一、《实施意见》)起草背景

  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是国家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和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破解我市科技创新发展短板,迎头赶上的迫切需要。多年来广州科技投融资体系建设滞后,科技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缓解,科技创新创业的金融环境缺乏竞争力,已日益成为制约科技企业发展的瓶颈。我市科技金融发展水平与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的地位极不相称,与国家科技金融试点城市的工作要求也有较大差距。市委十届常委会第35次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科技金融”,陈建华市长、王东副市长作出批示,要求策划促进我市科技金融大发展的思路和办法。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委会同市金融工作局在省内外多次调研和组织社会各届座谈的基础上,按照“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的改革要求,研究起草《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市政府领导同志高度重视,王东副市长两次召集科技、财政、金融等部门专题研究,进行了工作部署。《实施意见》经过广州市人民政府第16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市领导同志意见,不断修改完善,形成最终《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是以加快科技金融创新发展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任务,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着力释放科技创新潜力,形成科技与金融创新协同效应,吸引市内外、省内外以及国内外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要素向我市科技企业集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积极培育和发展创业投资。提出设立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广州市重大科技专项投资基金和扩大广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模,为广州市孵化期、初创期、成长期科技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渠道。同时,积极鼓励在广州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或众筹平台进行股权投资的机构或成功引入创业投资或众筹平台股权投资的,均给予补贴。大力营造创业投资集聚发展环境。

  二是大力发展科技信贷。明确了支持商业银行在我市建立科技支行,为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化的高效信贷服务。设立广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和省市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引导银行机构放大信贷规模,对出现风险的贷款项目按一定比例分担本金风险损失。鼓励银行机构创新推广知识产权质押、产业链融资、投贷联动、股权质押融资、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产品,探索开展科技产品金融化试点。同时,还明确支持科技小额贷款发展,推进科技保险、贷款贴息等政策,进一步缓解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积极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针对科技企业上市和再融资,提出要实行科技企业上市培育专项行动,建立科技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在权益明确、发展用地保障、申报科技和产业化项目等方面,对后备上市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对在新三板挂牌的科技企业分阶段给予挂牌费用补助,推进设立区域集优集合票据政府偿债基金,采取政府风险缓释基金、债券贴息等方式支持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私募债。支持设立科技并购基金或科技产业基金,通过并购重组、加大投入、外引内联等方式,形成产业集聚。

  四是构建有利于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科技管理体制。明确加强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以科技金融的方式进行引导性投入。在全市开展“拨投联动、拨贷联动、投补联动、贷贴联动、贷奖联动”等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试点工作。同时,为扶持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明确了在穗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所获收益全部留归单位自主分配,对我市科研机构成果转化项目,综合采取创业投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科。

  五是建立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政府职能转变,明确成立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和广州市科技金融控股公司等实体平台,大力构建从科研扶持、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到科技产业的科技创新创业体系和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鼓励广州高新区等建设科技金融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六是保障措施。强调了将科技金融工作纳入市科技创新和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研究需协调和推进的重大事项。加强科技金融工作的督办指导,实行目标管理,开展定期督导,同时也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方案的实施和监督,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三、《实施意见》主要突破点

  一是以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核心,构建科技投融资体系。坚持“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的改革要求,按照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规律,着力围绕种子期、孵化期、成长期科技企业不同阶段的适用融资工具特点和融资难点,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其中:通过设立科技重大专项投资基金,解决科研机构成果本地转化率不高的问题;通过培育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实行科技企业引入投资补贴等,着力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孵化期科技企业;通过推动科技支行建设,设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解决初创期、轻资产的科技企业信贷融资难题。

  二是以科技体制改革为主线,创新财政科技经费投入方式。按照科技资源配置主要市场决定机制的改革要求,加强对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项目以科技金融的方式引导性投入,建立财政科技经费无偿资助、引导基金、天使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科技保险等多元化的投入方式,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与社会资本投向科技产业的联动机制。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引导金融资本上的放大效应,其中: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可直接撬动30倍以上银行资金,引导基金可直接撬动4倍以上的社会资本,至2017年,预期可直接撬动银行机构新增科技信贷规模超过300亿元,支持广州科技型中小企业2500家以上,并带动各类风险投资500亿元以上,推动广州科技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数量超过600家,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数量超过1000家,科技企业尤其是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以有效解决。

  三是以大胆创新、率先突破为着力点。充分借鉴各地最新政策,结合广州实际进行创新,在推进措施上力求务实,具有可操作性。同时,着重对照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30条)、《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政策》(12条),迅速制定我市相关贯彻落实政策、争取在科技金融政策上能够达到国内前列。其中:率先根据省12条提出广州配套实施意见,对科技孵化企业投资失败项目、首次贷款发生损失项目给予风险补偿,在社会引起政府支持创新创业的良好反响。

  四、下步工作设想

  本《实施意见》在原有的工作基础上,将严格按照重点工作分工表执行。具体安排:

  2015年,设立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基金,为在孵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渠道;设立科技重大专项投资基金,解决科研机构成果本地转化率不高的问题;设立科技企业孵化器信贷风险补偿金,对天使投资失败项目和在孵企业首贷出现的坏账项目给予补偿;推进科技金融信用体系建设;设立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解决初创期、轻资产的科技企业信贷融资难题。同时,成立广州市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和广州市科技金融控股公司等实体平台,大力构建科技创新创业体系和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体系。

  2016年至2017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总体部署,加快推进国家科技金融试点城市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产业为支撑、政产学研金紧密合作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以及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工作机制,科技金融服务业规模不断发展壮大,科技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的挂牌数量大幅增长,科技贷款余额、创业投资管理资金规模明显提高,科技投融资环境不断优化,科技企业尤其是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以有效解决,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取得显著进展。

  2018年至2020年,经过三年的大力推动科技金融工作,全面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得到突破性进展,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工作体系,大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科技金融创新水平和服务能力跻身全国前列,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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