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创新驱动重点工作责任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 政策制定目的
加强对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统筹,促进全市各区和各部门形成合力,推动市区两级财政加大科技投入,带动提高全社会的研发投入水平,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专利创造、科技与金融结合等重点工作。
二、 政策主要内容
一是任务分解。对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R&D/GDP)、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产值、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专利创造、科技企业在“新三板”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等八个方面共10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
二是落实责任。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落实创新驱动重点工作责任书,逐项明确2015-2017年各区的目标任务,各区政府对落实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总负责。
三是监督检查。市科技创新委加强对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并牵头负责对各区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四是督查问责。市政府办公厅对落实工作任务严重滞后的区政府,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落实仍不到位的,市监察局按有关规定问责,并向社会公开。
三、 政策主要亮点
该方案对创新驱动八个方面重点工作共10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区政府,其中,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研发投入强度、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比等4项是必须完成的目标任务。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问责,确保2017年完成预期的目标任务:全市地方财政科技经费投入在2013年的基础上实现倍增,达到108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2500家;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立研发机构的比例达到40%;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面积达1000万平方米以上,毕业企业近1200家;全市在“新三板”和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累计分别达到600家和1200家。
四、 关于下一步政策实施
该方案已于2015年5月28日正式印发,下一步,在全市科技创新大会上市政府还将与各区政府签订工作责任书,逐项明确2015-2017年各区落实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各区政府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逐项对阶段性工作目标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工作措施,分工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事有专管之人、人有明确之责,层层抓好落实。
市科技创新委负责对全市创新驱动重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并牵头负责对各区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进展严重滞后、存在问题较多的事项提出改进意见,并将各区落实情况和问题报告市政府,按规定进行督查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