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一、 制定依据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穗字〔2015〕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穗府〔2015〕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
二、 主要内容
(一)补助原则
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以全面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鼓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为原则,确保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补助对象
明确广州市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企业为补助对象。
(三)补助方式及依据
明确补助将根据企业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额度按分段定额给予补助。
明确纳入R&D统计的企业以国家统计部门核定的统计数据作为后补助的计算依据。其他企业以税务部门提供的企业加计扣除的数额作为后补助计算依据。
(四)补助标准
明确对200万元及以上研发投入的企业给予最低10万元,最高2000万元的奖励性补助。
(五)补助经费来源
明确对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分担比例分担。
(六)工作程序
明确工作程序为企业申报、市区两级科技部门等核实、公示等。
(七)工作分工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包括统计部门和税务部门配合提供企业名单及相关资料;市区两级科技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实,财政部门核定补助所需的经费额度。
(八)监督管理
包括对企业通过虚假手段获取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的责任追究;以及获补助企业需配合审计、财政、监察部门的监督管理要求等。
三、 政策创新情况
新方案结合我市实际,主要在以下方面创新和优化:一是将部分服务业和建筑业企业纳入规上企业范围,引导规上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二是增加了企业研发占比要求,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强度。三是考虑到财政的承受能力,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调整补助的方式和标准。四是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简化了企业申报、部门审核、经费发放等环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