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21年科技创新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我省、广州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广州国家中心城市的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科技创新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新基建)高质量发展,加快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提供强力支撑,特制定《广州市2021年科技创新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四部分内容,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组织保障等内容,主要包括:
(一)工作目标。一是打造汇聚国际创新资源的一流科技创新高地。努力建设若干具有世界影响力的高科技园区和一批创新型特色园区,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撑。二是打造顶尖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雏形,对标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构建深海、深地、深空等领域设施为支撑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预研并力争纳入国家发展规划,力争实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零的突破,形成广州共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的核心基础。三是打造覆盖科技创新全链条的高端创新平台体系,积极创建国家实验室,新增一批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积极打造专业化、资本化、国际化、品牌化的孵化育成体系,力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数量达到 170 个。
(二)主要任务。一是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发展区域提升行动,包含推动“一区三城”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和省级高新区建设、推进明珠科学园建设等三项主要任务。二是实施前沿科学研究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包含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广东省实验室建设、加强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推进生物安全创新平台建设等四项主要任务。三是实施产业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包含加快高水平创新研究院建设、建设多领域的新型研发机构、打造多层次的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建设高水平企业研究院、推进超算中心、数据中心与云计算中心建设、推动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等六项主要任务。四是实施科技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包含优化科技资源库体系、构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推进科普基地建设等三项主要任务。
(三)政策措施。一是优化规划布局。将科技创新领域新基建重大项目纳入广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中,建立科技领域新基建重点项目库,对入库的重大项目的基础性建设按规定给予一定支持。二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研究制定促进广州市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发展相关文件,推动《广州市合作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经费使用“负面清单”》有效落实,进一步赋予创新平台在建设发展中拥有充分的自主权,释放科研人员的创新潜能,激发科研人员的动力和活力,持续提升平台创新水平。三是夯实人才支撑。深入实施“广聚英才计划”;加快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建设,打造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高地;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措施,对战略科学家团队实施“带头人全权负责制”,创造科技人才充分发挥才能的环境;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增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获得感。四是支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创造有利于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的独特优势,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积极参与国家、省重大专项,加快实施重点领域研发计划,解决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
(四)组织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的广州市科技创新领域新基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加强市、区联动,统筹推进全市科技创新领域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三是积极主动对接国内外创新资源。将国家的战略需求、广州市的科技规划与科研机构的自身发展相结合;在开放合作中提升自身科技创新能力,布局建设更多一流的重大创新平台。四是改革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实现多级财政保障联动;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论证;积极向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额度;深化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
三、政策亮点
《方案》是全国首个科技创新领域新基建政策,主要有以下政策亮点:
(一)加强谋划,抢占发展先机。《方案》是全国率先提出“科技创新领域新基建”的专项建设实施方案,结合广州的发展现状及长远发展需求,提出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发展区域提升行动,以及实施前沿科学研究基础设施、产业技术研发基础设施、科技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三个方面的建设行动,推动广州市科技创新领域新基建形成覆盖基础科学研究、产业技术研发、孵化育成体系、科技公共服务的高水平发展格局。同时,建立由分管市领导牵头的市科技创新领域新基建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全市科技创新领域新基建工作。
(二)多措并举,保障项目建设。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从优化规划布局、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夯实人才支撑、支持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等多方面,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新基建的建设发展。二是提出改革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通过争取多级财政保障、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能力、发挥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作用等方式,探索拓宽项目的资金来源。
(三)重点突破,建立重大科技创新发展区域工作目标表和重点项目库。建立重大科技创新发展区域工作目标表和科技领域新基建重点项目库,对重点项目库定时滚动更新。对入库的重大项目的基础性建设按规定给予一定补助。经征集,首批入库项目158项,总投资额约1681亿元。其中,前沿科学研究重大创新基础设施项目共38项,总投资约483亿元;产业技术创新基础设施项目108项,总投资约1149亿元;科技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项目12项,总投资约4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