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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支持科技资源库发展办法》 解读材料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4-01-09 00:00:00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范管理广州市科技资源库,推进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创新就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国科发基〔2018〕48号)、《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广州市加强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实施方案》(穗府〔2019〕6号),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广州市支持科技资源库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共七章三十一条。分为总则、各方职责、科技资源库组建、运行支持与服务、支持方式与强度、监督评估、附则七个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政策适用范围。明确政策适用范围为广州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条件好的科技资源库,依托单位为有条件的市属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并进行择优遴选。

  (二)明确各方职责。明确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科技资源库的依托单位的职责,使市科技资源库的组建、运行和发展提供可靠保障。

  (三)明确市科技资源库组建、运行等各阶段的主要任务、责任等。《办法》中第三章至第六章为“科技资源库组建”“运行支持与服务”“支持方式与强度”“监督评估”四部分,分别叙述了市科技资源库在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和责任,明确择优遴选、监督评估等有关程序,明确对纳入市科技资源库序列给与必要支持,促进科技资源库健康发展。

  (四)市科技资源库做优做强。通过择优遴选的方式,支持有能力有条件的依托单位建设运行科技资源库,使该资源库在市级层面上成为某一类别或领域的共享服务“领头羊”,形成行业共享标准化和制度化,进一步促进同类科技资源的集聚整合,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率。同时,培育科技资源库成为国家级共享服务平台,或者有能力与国家级共享平台合作共建。

  (五)突出基础研究支撑和基础条件平台的公益性、共享性和开放性。

  (六)奖励补助资金规模及支持强度。规定每年奖励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2019年1月后被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级的共享服务平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纳入市科技资源库序列的市科技资源库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事后补助经费。具体申报程序和核定标准见当年申报指南。

  (七)优化规划布局。取消对所支持的科技资源库各类别中的数量限制,将总体名额统筹使用。对接国家生物安全、生物技术领域、生物种质资源、科技数据资源等方面的发展方向,选取科技数据、人类遗传等适合我市创新发展需求及岭南特色的科技资源类别作为科技资源库建设发展方向,制定了科技资源库支持基本标准及其依托单位的基本条件。

  三、政策创新点

  《发展办法》具有如下政策创新点:

  (一)提出按科技资源数据分类制定市级层面的行业或领域科技资源共享规范标准和制度,解决专业类科技资源共享开放遇到的问题;突出综合类科技数据共享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性,对各类生物种质资源、科技数据进行资源整合、为社会公众、政府部门、企业利用科技资源提供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共享标准化、制度化的目标。

  (二)明确科技资源库组建、运行与支持服务、监督评估等各阶段的任务内容,探索科技资源库“建设—运行—服务—评估—升级”的螺旋式建设运行发展模式,构建可持续全链条生态体系,并提出科技资源库补助经费由依托单位统筹用于科研方面,引导依托单位向科技资源创新创制、专利功能挖掘等方面开展科研,在促进市科技资源库全面健康发展。 

  (三)支持人类遗传类的科技资源库,为广州市对接国家战略资源,构建战略资源支撑保障平台提供科研条件基础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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