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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资助管理办法(试行)》解读材料

来源: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4-05-27 00:00:00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科技成果转化连接研究和生产,是科技创新的重要一环,概念验证则是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一环,是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最初一公里”。2024年4月,广州市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广州市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穗府办〔2024〕7号),鼓励各类创新主体设立概念验证中心,探索实行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运营机制,为实验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技术概念验证、商业化开发等服务。市科技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资助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十二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定位。一是概念验证中心定义为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供技术及商业可行性验证、工程样机制造、产品定型、小批量试制等概念验证服务的新型载体。二是支持方式,采取“先建设、后资助”的方式,并根据运行成效给予后补助。

  (二)各方职责。规定了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单位、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概念验证中心各方职责。

  (三)建设条件。规定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基本制度建设以及概念验证所需场地、设备、人员、资金等,并已开展概念验证服务。

  (四)立项与资助。一是立项程序,包括发布指南、申报、评审、公示、立项等。二是资助额度。根据概念验证项目取得的市场化成效,对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给予绩效评价后补助,同一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每年获得绩效评价后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年度报告。经我局立项的概念验证中心应在“广州科技大脑”进行登记,实行年报制度,年度情况报告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的,视同放弃绩效评价资格。

  三、主要特点

  (一)建设主体多样。瞄准广州“3+5+X”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细分领域,鼓励各类创新主体设立概念验证中心,探索实行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运营机制,为实验阶段的科技成果提供技术概念验证、商业化开发等服务。

  (二)组织方式简易。按照申报、评审、立项的方式建设一批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并鼓励各区对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和运行予以支持,营造全社会联动协同的氛围。

  (三)实施市场化评价。按照完全市场化评价方式,对概念验证项目转化落地成立公司并获得投资的,以及概念验证项目成果转让给规模以上企业或已获外部股权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投资或转让实际到账金额的10%给予概念验证中心依托单位绩效评价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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