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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运会科技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开展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科技融合创新优秀案例(第一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科技局 发布时间: 2025-05-20 15:12:41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科技赋能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体现广州通过以“科技”与“艺术”融合的方式举办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现开展“高科技”与“艺术”融合优秀案例征集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的案例,指应用于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广州赛区开幕式侧、赛事侧、城市侧的科技创新融合项目,即:在广州辖区内应用的项目。项目须有优秀科技支撑,且项目落地应用。具体要求如下:

  (一)案例建设应用起始时间。

  项目建设起始时间在2023年9月30日后,项目在本通知最后申报截止日前已落地应用。

  (二)案例征集优先以下领域:

  新一代信息技术,自动驾驶、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包括但不限于机器人、智能无人系统等细分领域)、绿色低碳、智慧城市、深海深空、低空经济、数字显示、文旅装备等。

  (三)案例申报范围。

  1. 开幕式上的艺术与科技创新融合案例。

  2. 赛事侧科技创新应用展示案例。

  围绕全运会科学办赛关键技术、运动训练与比赛关键技术、全球影响传播和智慧观赛关键技术应用项目及应用于场馆等方面的技术应用项目。

  3. 城市侧科技创新应用展示案例。

  体现“绿色”“低碳”,焕发老城市“新活力”;在宜居宜游宜商方面提升城市服务等领域的应用,能形成标杆示范效应的项目案例。

  (四)申报单位为项目的单一承担单位,本次申报不接受多承担单位联合申报,如有共同参与的单位,共同参与单位作为合作单位。

  (五)申报单位不存在注销、迁出、歇业、吊销、破产等情况。  

  (六)申报案例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和科技保密相关问题的,申报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须提供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要求的审查批准文件,案例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批准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七)申报单位为外地高校的,不得以二级院系及以下作为申报单位。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下载本通知附件,按本通知及附件有关要求填报并提供证明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含申报书主体文件、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纸质版一式三份,申报书及承诺书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提交至组织单位,同时提供申报材料电子版(包括申报书word文档及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彩色扫描版)。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对口组织单位(备注:组织单位包括市执委会各部室以及各成员单位);

  (二)组织单位初步审核材料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将材料推荐至全运会科技工作专班办公室(以下简称专班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

  (三)专班办公室牵头按程序组织评选,符合条件的将评选为“广州市十五运会和残特奥会科技融合创新优秀案例”(以下简称“优秀案例”),后续将在“优秀案例”中,按程序遴选形成十大“典型案例”。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申报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提交至组织单位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18:00,组织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18:00。

  五、注意事项

  (一)对于案例实行承诺制,申报单位对案例涉及的所有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不符合申报条件或违规申报情形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后,案例不予评选,已获得“优秀案例”的取消资格。发现存在科技违规、科研失信等行为的,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办理。

  (二)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仔细阅读本通知各项要求,并按本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因材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四)案例评选结果、公开公示等信息可在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查询。

  六、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王洁桦,83124152。

  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附件: 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模板.doc


  全运会科技工作专班办公室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代章)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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