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征求《广州市科技计划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加强科研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科技计划相关管理工作,实现科技计划任务目标,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推进依法行政,我委根据《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国科发政〔2016〕97号)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粤科监审字〔2017〕102号),结合《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及我市科技管理实际情况,起草了《广州市科技计划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前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我委。
联 系 人:监督审计处 陈宏
联系电话:83124075
传真电话:83124041
电子邮箱:chenhong@gz.gov.cn
附件:广州市科技计划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与惩戒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