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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遴选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尽职调查实施单位的公告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8-11-21 07:13:21

  我委拟公开遴选一家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完成“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尽职调查(以下简称尽调)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6日中午12:00。

  二、第三方机构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有3年以上尽调工作经验,拥有专业尽调人员队伍和良好的尽调组织能力;优先选择具有同类项目相关经验的机构。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职责及进度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依据《广州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方机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对提交申报受托管理机构材料的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2)尽职调查中出现问题,需及时向市科技创新委反映。

  (3)尽职调查后,需向市科技创新委提供尽职调查报告。

  (二)尽调纪律:

  (1)第三方机构及其尽调人员在尽调期间不得与受托管理机构申报机构存在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关系。

  (2)第三方机构及其尽调人员注意申报材料的保密,不得拷贝或截取相关申报资料信息。

  (3)第三方机构及其尽调人员对申报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将有关文件、资料和数据以任何形式对外提供。

  (4)尽调期间,第三方机构及其尽调人员应注意尽调独立性,不得与受托管理机构申报机构或人员私下接触、交流。

  (5)第三方机构及其尽调人员注意尽调结果的保密,不得向外泄露尽调结果。

  (三)进度要求:受委托第三方机构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按时按质完成尽调所有工作。

  (四)验收要求:由受委托第三方机构提交尽职调查报告,报我委审定。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完成同类项目相关经验证明,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实施方案。

  (五)报价情况。

  五、管理费预算

  人民币55万元。

  六、材料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五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18年11月26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科技金融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5号910室,邮政编码:510030)。

  七、咨询电话

  020-83124175、8312407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我委将按公开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第三方机构,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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