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核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工作的通知
穗科创字〔2018〕420号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核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8〕253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
1. 请相关单位对照我市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名单(见附件2)和省级大学科技园名单(见附件3),填报名称、运营主体、面积范围、场地位置、运营状况等情况。
2.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运营机构名称、孵化场地面积必须与申报认定时提交的申报指标保持一致。其中,省级大学科技园在孵对象的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须占总面积的60%,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对象的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须占总面积的75%以上。
3. 对于名称、运营主体、面积范围、场地位置、运营状况等发生变化的,需加盖组织单位意见后以正式函形式报送市科技创新委申请变更。
二、时间要求
请相关单位于12月26日17:00前将填报好的表格(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到gsbia2003@126.com。
三、联系方式
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雷万超,87591555;陈晓龙,87590487
市科技创新委平台处: 翟尧杰,83124162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核定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