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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各领域创新联盟年度绩效评价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9-07-30 05:59:22

穗科字〔2019〕312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产学研协同创新最新形势的变化,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对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各领域创新联盟年度绩效评价方案进行了修订,形成《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各领域创新联盟年度绩效评价方案(修订版)》,现正式印发。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30日

  (联系人:张英俊、吴渊清,联系电话:83491766、83124065)

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各领域创新联盟年度绩效评价方案(修订版)

  为充分发挥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资源对接和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作用,推动各领域创新联盟有序运行,凝聚和引导各领域创新联盟切实有效开展产学研交流合作和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价对象

  经广州市科技局(含原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登记备案的各领域技术创新联盟和服务创新联盟为本方案评价对象。

  二、评价原则

  针对各领域技术创新联盟和服务创新联盟,实行分类考核。评价遵循定性与定量结合、日常与年度相结合、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

  三、评价内容

  主要从各领域创新联盟的日常运作情况、推进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工作情况、创新活动及创新绩效情况、服务广州企业情况、国际和粤港澳大湾区合作等方面进行评价。技术创新联盟评价指标,基本分满分为120分,附加分30分;服务创新联盟评价指标满分为100分,不设附加分。

  四、评价程序

  评价采用集中会议评价和部分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广州市科技局组织按如下程序实施:

  (一)发布评价通知。每年年底或年初,由广州市科技局发布本年度或上年度绩效评价通知,同时公布当年需参与绩效评价的各领域创新联盟名单。截至评价通知发出之日,成立未满半年的联盟暂不纳入当年绩效评价(顺延纳入下一年度绩效评价)。

  (二)各领域创新联盟自评。各领域创新联盟参照评价指标内容(技术创新联盟评价指标见附件1,服务创新联盟评价指标见附件2),按要求进行自我评价并提交自评材料(技术创新联盟自评模板见附件3,服务创新联盟自评模板见附件4)。

  (三)专家集中会议评价。广州市科技局按领域组织专家对各创新联盟自评材料进行集中会议评价。专家组由5位(或以上)相关领域管理专家组成。

  (四)抽查。广州市科技局从各领域创新联盟中按不低于30%的比例抽取部分创新联盟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抽查专家组由3位(或以上)相关领域管理专家组成。

  (五)评价结果公开。综合专家评价与现场抽查结果,广州市科技局对各领域创新联盟年度绩效评价情况进行汇总审核,通过市科技局官网对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开。

  五、评价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各领域技术创新联盟和服务创新联盟按各自相应评价指标进行评价。技术创新联盟绩效评价结果70分(含)以上、服务创新联盟60分(含)以上为“合格”。同时,按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从绩效评价“合格”的各领域创新联盟中选取前20%(按四舍五入计)为“优秀”(若绩效评价“合格”的各领域创新联盟数量不满5个,则取1个为“优秀”)。

  (一)对评价结果为“优秀”的联盟及其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广州市科技局将优先安排进行展示,并优先通过广州市科技局官方网站、“广州创新”、“广州产学研”等微信公众号进行推介,在广州市产学研联盟年度工作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

  (二)对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联盟或无故不参加绩效评价的联盟,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连续两年整改 “不合格”的,取消其联盟登记备案资格。

  (三)对在评价中弄虚作假的联盟,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附件:1.广州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评价指标(修订版).pdf
     2.广州产学研服务创新联盟评价指标(修订版).pdf
     3.广州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自评模板.doc
     4.广州产学研服务创新联盟自评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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