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工作的通知
穗科字〔2019〕265号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运营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9〕116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条件
(一)已在广东孵化在线平台(http://www.gdfhq.org)成功登记;
(二)已参加2018年度全国孵化器(含众创空间)火炬统计并成功申报统计数据;
(三)符合《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修订)》(粤科规范字〔2018〕1号)要求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条件。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材料及要求详见《通知》。
三、我市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根据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所在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二)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推荐;
(三)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集中报送申报材料至市受理窗口。市受理窗口设在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联系人:雷万超;
联系电话:87591555;
受理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242号201室。
四、我市申报时间安排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本区内2018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的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并于7月2日17:00时前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至广州科技企业孵化协会。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运营评价工作的通知.pdf
2.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修订).pdf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6月21日
(联系人:翟尧杰,联系电话:83124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