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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遴选2019海交会海外推介活动支撑服务单位的公告

来源: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19-10-17 01:47:36

  我局拟公开遴选一家具有资质的实施单位承担2019中国海外人才交流大会暨第21届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以下简称2019海交会)出访团组在境外推介活动的支撑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本项目征集的起始日期

  2019年10月17日至2019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广州市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具有3年以上的从事广州市出国(境)(含港澳,不含台湾)培训、访问、交流等相关业务的工作经验,熟知《关于进一步规范省部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中办发〔2013〕16号)、《财政部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4〕4号)、《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3〕516号)、《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行〔2017〕434号)等涉外政策,无不良信誉或相关记录。

  (四)具有3年以上的因公出访海外推介活动服务支撑经验,能够优质高效、按期完成委托的项目服务工作;优先选择具有同类项目相关经验的机构。

  三、委托事项的工作内容及进度要求

  (一)委托事项内容:对我局2019海交会出访团组开展的有关推介活动进行跟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团组开展2019海交会各项海外推介活动。根据推介工作要求,对接有关国家(格鲁吉亚、乌克兰、白俄罗斯、俄罗斯、韩国、日本、德国、奥地利、英国)的境外机构制订、落实具体活动安排,供应和保障各项活动场地、设备、资料和人力支持。

  2. 协助团组根据推介要求,落实各地不同推介活动的日程衔接,保障全部境外推介活动按团组出访进度稳妥实施。

  3. 协助团组对接、保存推介活动涉及的人才、项目资源信息并提供有关跟踪服务。

  4. 承接其他涉及2019海交会海外推介活动的事务性工作。

  (二)进度要求:受托单位应于2019年12月30日前按时按质完成委托项目所有工作。

  (三)验收要求:由受托单位提交项目验收申请,报我局审定。

  四、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书(包括申请单位情况介绍),并附以下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完成同类项目证明,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工作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履约能力、服务保障、相同或类似项目经验、进度安排、预算明细等;

  (五)其他可以佐证机构专业能力、资质、相关工作经验、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五、费用预算

  人民币92.4万元以内。

  六、材料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七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请于2019年10月23日17:30前交至广州市科技局引进智力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市政府大院4号楼西座507室,邮政编码:510030)。

  七、咨询电话

  张林,020-83124083(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八、我局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商议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附件: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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